※ 引述《zenhole (Ray)》之铭言:
: 联合
: https://udn.com/news/story/2/2386861
: 隔天被中华邮政稽核处发现后,他坦承犯行,并向友人调45万现金补回,叶在去年8月再向廉政署自首;台中地院今依诈欺罪嫌,判他4月徒刑、缓刑2年,缴国库10万元。
问一下
我没待过公家也不懂法律
有个地方实在是看不懂
他7月4日知道交割金额不足
因而犯下罪刑 隔天被稽核处发现
之后坦承犯行 回补金额
东窗事发的时间点 应该不会超过7月半
却在8月19日才向廉政署自首
我有点搞不太清楚
这种事情可以拖一个月?完全没有人直接向廉政署举发?这算是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