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邮局经理买股票钱不够 他敲键盘让自己帐

楼主: bachelorwhc (单身老王)   2017-04-06 16:39:04
※ 引述《zenhole (Ray)》之铭言:
: 联合
: https://udn.com/news/story/2/2386861
: 隔天被中华邮政稽核处发现后,他坦承犯行,并向友人调45万现金补回,叶在去年8月再向廉政署自首;台中地院今依诈欺罪嫌,判他4月徒刑、缓刑2年,缴国库10万元。
问一下
我没待过公家也不懂法律
有个地方实在是看不懂
他7月4日知道交割金额不足
因而犯下罪刑 隔天被稽核处发现
之后坦承犯行 回补金额
东窗事发的时间点 应该不会超过7月半
却在8月19日才向廉政署自首
我有点搞不太清楚
这种事情可以拖一个月?完全没有人直接向廉政署举发?这算是自首?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6-04-06 16:39:00
本来不想自首 试图搓掉啊 后来尝试失败 只好自首
作者: formatted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6-04-06 16:39:00
自首罪比较轻啊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7-04-06 16:40:00
自己人当然给机会啊 给他时间考虑该怎么做比较有利不要说廉政署了 有报警吗?最后缓刑确定 不是皆大欢喜吗
作者: ymuit (眼眸之珠)   2017-04-06 16:43:00
问题是如果判缓刑的话给他的资历有点像盖黑了..无法升官和其他无法领奖金之类吧
作者: Peugeot306 (破旧 306)   2017-04-06 16:45:00
你知道的 台湾官场咩 这真得算自首 因为廉政署不知道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7-04-06 16:46:00
很难共犯结构啦 才45万...要冒那么大风险 要摆平多少人?如果45亿10人分 就不一样了
作者: hosen (didi)   2017-04-06 16:49:00
被先举发连退休金都没了,当然选择自首
作者: OpenGoodHate (什么东西什么东西)   2017-04-06 17:02:00
重点是金融单位盗用公款还能任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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