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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裁定 邓文聪3.5亿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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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裁定 邓文聪3.5亿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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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时报【林伟信╱台北报导】
被控在海外质押公司资产掏空67亿多元的前幸福人寿董事长邓文聪,一审重判28年,案经上诉后,高院让他交保,但遭最高法院撤销,高院5日仍以他患有重度睡眠呼吸中止症可能猝死为由,让他以3.5亿元交保,并限制住居、出境,每日到派出所报到。检方不服,仍可抗告。
邓文聪从2015年4月2日遭羁押至今,他以患有重度睡眠呼吸中止症为由,向高院声请具保停止羁押,高院考量他的病情容易因夜间缺氧造成心血管收缩猝死,去年于看守所曾发作,经同舍收容人发觉急救并唤醒,始转危为安,可见他病情确有危险性。
高院认为,邓羁押期间甚长,且本案尚有许多证据循司法互助程序向境外取证,回复之日未知,权衡国家刑事司法权的有效行使及邓男健康状况,裁定让邓文聪以3.5亿元交保,并限制出境、出海,每日到北市敦南派出所报到。
检方不服提抗告,最高法院认为,高院曾裁定不准交保,在邓的病情没有加剧情况下,高院竟作完全不同处分,有理由欠备的违误。此外,最高法院指出,北院判决认定邓犯罪所得高达67亿多元,扣除检方追回款项仍然有58亿元在他手上,但交保金仅3.5亿元,因此撤销交保。
高院审酌后,佐以台大、荣总医院鉴定报告,认为邓病情虽未达保外就医状况,但有再次发病猝死可能,考量本案多数证人已交互诘问调查完毕,昨仍裁定3.5亿元交保,但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并每日至派出所报到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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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备注:
哇~~~
高院您好大的官威阿
最高法院都可以不用管他耶
真屌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