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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闻! 教会辅导员猥亵3男童 认罪治疗轻判2年
2017-04-01 16:33
〔记者张瑞桢/台中报导〕台中市具硕士学位的余姓男子,是一所教会的教友,同时担任
教会“ 宗教教育少年班”老师,是3名男童的“辅导员”,却在教会内猥亵3名男童共10
次,台中地院审理时,余男坦承犯行,并接受治疗矫正恋童癖行为,法官认为他手段尚非
极度恶劣,家长也已原谅他,依对未满14岁男女强制猥亵罪轻判2年,宣告缓刑5年,他可
不用入狱,条件是要接受心理辅导。
余姓男子在教会担任3名男童的“辅导员”,却在教会内猥亵3名男童共10次,法官轻判徒
刑2年,宣告缓刑5年,但缓刑期间,他要按月到医疗或辅导机构接受心理辅导的处遇措施
。(情境照)
判决书指出,上述3名男童案发时年龄依序为13岁、8岁与11岁,余男固定于每周一晚间,
在教会5楼视讯室内操作投影机播放影片,他从2015年9月至2016年4月,以协助操作投影
机等理由,猥亵13岁少年8次,另于教会3楼教室,对8岁与11岁男童各猥亵1次,总计10次
,都是用手伸入内裤,或隔着裤子抚摸性器官。
3名男童深感畏惧,却没有声张,直到13岁少年于2016年4月18日第8次被余男猥亵后,深
感“我很不高兴很讨厌,感觉很恨他,不想再忍受了”,告知父母亲后,由父亲转告教会
揭发。
台中地院审理时,余男坦承犯行,他出示草屯疗养院等2家医院诊所的诊断证明书,声明
自己正积极寻求心理治疗,矫正猥亵男童(恋童癖)的行为。
判决书强调,强制猥亵未满14岁男女,是3年至10年徒刑的重罪,不过,法官认为他没有
前科,没有对3名男童进一步侵害,手段尚非极度恶劣,又已接受治疗,3名男童的家长也
都原谅他,判处最低3年徒刑,也还是太重,以余男显有堪予悯恕之处等理由,轻判徒刑2
年,宣告缓刑5年,条件是他在缓刑期间,要完成按月到医疗或辅导机构接受心理辅导的
处遇措施。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