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花无罪 蓝批台湾大乱的开始
旺报 2017年04月01日 04:10 记者潘维庭/台北报导
3年多前,太阳花学运衍生出的“318占领立法院”案,台北地方法院3月31日审理后认为
,学生运动领袖林飞帆与陈为廷等22人行为,符合“公民不服从”中,抗议公众事务重大
违法或不义行为等7要件,对全数被告做出无罪宣判,全案可上诉。行政院、总统府表示
尊重司法判决,蓝营则对这样判决提出忧心。
陈为廷表示,感谢法官的判决,未来会持续声援“323攻占行政院案”、“411路过北市中
正一分局案”;林飞帆也主张,前述两案“我们无罪,他们也应该无罪”;时代力量立委
黄国昌则认为该判决“从宪政民主的高度,肯认了公民精神与行动”。
国民党政策会执行长蔡正元认为,该宣判非常不符合比例、法治原则,“一项占领公署的
暴动行为,随便找个政治理由就使它无罪,未来是不是任何基于政治理由攻占总统府、行
政院、立法院或任何一个政府机关都是无罪?”、“这是一个很糟糕的判例,也是台湾大
乱的开始。”
国民党文传会副主委胡文琦则表示,蔡政府年金改革引发的争议,较当时服贸协议挨批的
“毁宪乱政、黑箱通过”有过之而不及,近来所有的抗争,若以现在政院标准来看,没有
一件不是“政治案件”,“未来台湾司法要用哪种标准?”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0401000772-26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