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被员工检举好怒! 两千个老板要劳动部“

楼主: silentknight (清纯男)   2017-04-01 13:57:13
被员工检举好怒! 两千个老板要劳动部“评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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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01 12:00:00 联合报 记者吕思逸/台北报导
未设打卡机、劳工签到簿,不少雇主声称公司是“家族企业”、“不知道法令”,被员
工检举、挨罚后,还相当不满向劳动部提出诉愿,但劳动部昨强调类似案件没得争论,
就是违法。
●最常见:未设打卡机、劳工签到簿
近年劳动意识高涨,劳检频率也较以往高,但很多雇主挨罚后不爽,纷纷提出诉愿。
劳动部统计,去年总共接到2184件诉愿案件,最常见的就是雇主未依法设置打卡机、劳
工签到簿。
劳动部指出,许多雇主挨罚后常来诉愿,声称公司是“小公司”或“家族企业”,管理
很自由,不受打卡上下班限制,甚至是“不知道法令”以为不知者无罪,但诉愿委员会
认为这些明显是法律规定,没得争论。
劳动部劳动法务司副司长傅慧芝说,劳基法去年修正,雇主若违反第30条第5项,未置
备出勤纪录将处以9万到45万元,若出勤纪录未记载至分钟,则是违反第30条第6项,处
以2万到100万。
●想提高失能给付?诉愿难翻盘
第二多的诉愿案例大多是劳工提出来,许多劳工认为劳保应有更高的失能给付金额,但
实际上,诉愿委员会指出,劳保局是依照医生开出的病例与咨询,这类案件诉愿时通常
不会成功,除非有新的事证证明病情变严重,否则通常不会翻盘。
第三则是雇主聘用非法移工。劳动部指出,这类案件通常发生在医院,通常雇主来诉愿
都会说是家人住院、需要看护,且大多是在医院看到传单,“传单也都声称聘用移工看
护合法”。
这方面则会依个别案件审理,劳动部说,若当事人非有意为之,经审理后就可能被取消。
例如,曾有雇主聘雇一名外配,当初面试小心翼翼,查明居留证正本、依亲户籍资料正
本,确认非行踪不明外国人,劳检时该外配竟变成非法居留外国人。
劳动部说,经查后发现,该外配工作期间离婚,丧失居留权,且在非法居留第三天切好
被劳检查到,委员考量雇主非有意为之,便撤销处分。
●傻雇主不懂法 竟主张“罚更多”...
这次也有一起离奇案例,有雇主疑似不懂法令,竟主张“罚更多”条款,最后因诉愿决
定不能使当事人获得更不利的处分,又加上地方政府处份有理,处分并未撤销。
劳动部解释,去年曾有一名雇主,因未设劳工出勤机制遭罚,地方政府考量可以劳工登
入、登出电脑时间作为出勤纪录,以第30条第6项,开罚2万。
该雇主疑似不满遭罚,却又误解法令,诉愿时竟主张,地方政府依法错误,应该以第30
条第5项,未置备出勤纪录开罚。
傅慧芝解说,依据雇主主张,罚锾将从2万提升至9万,诉愿决定不能使当事人获得更不
利的处分,又地方政府开罚合理,便维持原处分。
●提出新证明 260件诉愿成功
去年2184件诉愿案件中,有260件诉愿成功。劳动部指出,诉愿成功案件大多是雇主提出
新证明质疑,主管机关并未查明事实,例如有雇主遭罚未给加班费,诉愿时,雇主提出
劳工请假单,证明劳工并未加班;非法聘用移工遭罚,有雇主澄清确实并非他实质聘雇。
另外,还有一部分诉愿成功原因为,地方政府未写明裁罚依据法源,雇主虽然一时处罚
遭撤销,但仅是劳动部要求地方主管机关查明事实,并写清楚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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