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劳保费率将逐年调高的政策即将通过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0331000028-260202
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资方市场里
存在着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解套秘笈
原来在这政策出来以前,好像在最近有越来越多企业
改走浓浓长工绑约风...
意思就是要用死薪水绑住劳工跳槽或转移工作的可能性
想请问一下乡民们?这股风大家有感觉到凉凉的寒意(涵义)吗?
签了长工条约,是不是就等于劳工又要认资方宰割了呢?
将来若长工条约不断修改内容或内容本身如果违反劳基法,能够上诉吗?
感谢乡民解答!!!
PS.解释一下长工条约大概的意思就是绑约期间如果跳槽或造成企业损失
资方可向劳方请求赔偿等相关内容。有点类似竞业条款,但长工条约
又更胜竞业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