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李茂生(文长)

楼主: jeanvanjohn (尚市長)   2017-04-01 09:50:36
※ 引述《jeanvanjohn (尚市长)》之铭言:
: https://www.facebook.com/leemaushengispigdog?fref=ts
: 卦点:
: 今天的李茂生专栏是一篇推荐文,看起来是没有问题的,
: 不过问题出在哪里呢?
:   既然犯罪的原因无法究明,那么制度对于犯罪行为的反应就是纯粹的处罚了。
: 而处罚效果的功利性思考在于,人都会怕恶害的赋加或利益的剥夺,
: 只要对犯错的人处罚下去,那么他们就会怕,潜在性的犯罪人也会怕,
: 于是社会回复安定。问题是并不是每个犯罪人都会被抓到,投机取巧者仍旧存在。
: 在这种思维下,不断加重的严罚以及全面性取缔的政策于焉产生。
:   台湾目前的状况就是如此。
: 肃杀的刑事政策在在表达出不宽容的排除与冷漠的人际关系。
: 在位者狡猾地利用民众高亢的情绪,除塑造出团结一致的假象外,
: 另也圆滑地推脱了国家与社会应负担起的责任。
问题出在哪里呢?
日本最著名的被害者家属,"酒鬼蔷薇圣斗"案件的父亲土师守先生认为,
以上不应适用于极度凶残的杀人犯.
李茂生的问题在于,他把”少年犯”统归于一个范畴之内,
却没有考虑到少年犯的犯行也有很大差异.
主张严罚,不是为了让潜在性的犯人怕,而是给予这些凶残的犯人应有的惩罚,
简单说是符合社会的公平正义。
当然,我不是主张要一律严罚(别扣我帽子),但至少在凶残犯人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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