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初次见面就和男网友上床 后来又约3次 还说:我被性侵!
东森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331/895912.htm
▲A女和男网友床战4次,后来就提告性侵。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一名女子A(化名)和初次见面的林姓男网友见面后便立刻上床,后来也再约了3次床战,
不过她却告对方性侵,说是因为被拍裸照、威胁要告诉男友才会同意继续上床,不过她提
不出任何有被恐吓的证据,因此没能告成。
A女指控,第一次和林男见面时,对方就说“下雨要到旅馆整理衣服”,因此被带到摩铁
性侵得逞,过程中也被拍下背部全裸照片,后来就被当成是恐吓的筹码,如不传裸照就要
把这件事告诉她的男友,但照做后对方还是再要求发生3次性关系。
对此,林男坚决否认犯行,跟A女发生关系都有经过同意,也没有拍照,确实是有说过“
若不与他做爱就要告诉男友”,但这是吵架时的气话,曾经录过的情色视讯也已删除。
A女后来又说明,第一次上摩铁时,有剥开对方的手,但因为实在抗拒不了也就同意了,
衣服是自己脱的。检察官调查后认为,A女身为成年人,理应知道去摩铁是要作什么,而
且发生关系时她也同意,至于是否遭到恐吓,又因为她封锁林男而无法提供证据,她的男
友也确认过林男手机里没有她的性爱影音,因此认定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