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yoyoflag (新北殺人無罪)
2017-03-31 16:45:55※ 引述《pttloser5566 (探讨人类真实内心的黑暗)》之铭言:
: 自己开店
: 然后自己或找个认识的人
: 一直买卖自己的商品
: 几块钱的就够
: 就可以狂开发票
: 跟去超商买购物袋有87%像
: 可以这样吗??
: 会有什么罪??
: 怎么判定??
推文说这样会被抓
那我就很好奇
如果我在美廉社快打烊的时候 没什么顾客时
我一直拿5元左右的糖果类商品
请店员一直开发票
这样应该无罪可罚吧?
只有营业者自己这样玩 才会有罪吧
但消费者应该可以这样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