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cone: 政府的信赖原则糟破坏,可以冲吗?
我是觉得 9.2和蛆蛆
真的不要再闹了
18%该砍就砍 整天在那边信赖保护 信赖原则 很蠢很无聊
※ 引述《iamsiusa1 (王奕凯)》之铭言:
: 你说那是不是不满意政府就可以冲政府并且无罪?当然不是这样,不满意谁都可以冲,但无罪条件是要政府先做出重大的失能跟宪政错误,以及手段要符合违法要件呀。
: 所以先分清楚,谁都能跟政府抗议,但抗议的是不是公共利益、是不是政府真的失能有错,以及手段如何,才是你采取抗争后,能不能无罪的重点。
: ※ 引述《skyoun (skyoun)》之铭言:
: : 但法律应该有其维系、稳定的存在价值,也不应该因为“民众认同”而纵放!
: 这次又不是因为民众认同而放纵,民众认同抗议的诉求,抗议的诉求是反对国民党毁宪乱政。
: 因此法律是判定是否毁宪乱政在先,而不是以民众认同做判断。
: : 公民不服从运动,确实有相当的成功之处
: : 但不应该无罪
: : 在法律、政治上,最合理的解套方式,
: : 应该是立法院、行政院放弃诉讼,并就民事部分完成象征性的和解 (例:赔偿1元)
: : 若有非告诉乃论的罪行,采取缓刑或得以易科罚金
: 公民不服从不代表要无罪没错,这在国外相关文献也有判决指出,最多因公益行为而从轻发落。
: 所以太阳花并不是公民不服从而无罪喔。
: 是因为主张行为是公民不服从,但真正无罪还是看有无明显违法要件,今天国会占领的这些人,又不是破坏门窗的人,而占领国会也是要看立法院告不告侵入。
: : “得到认同”就可做违法的事?
: : 那,意味着“得到认同”会凌驾于法律?
: : 这种想法,可能会在未来引发重大的社会动荡
: : 真的想清楚了?
: 所以请分清楚,不是得到认同,而是毁宪乱政,政府做出对公共利益损害与政府自己违法的事情在先,所以民众才能主张行驶抵抗权,不是得到多数认同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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