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骂人要付出代价-以民事惩罚攻讦他人名誉

楼主: lamigo520 (不会翻滚的阿信)   2017-03-31 09:24:56
1.媒体来源:
※ 中国时报
2.完整新闻标题:
※ 骂人要付出代价-以民事惩罚攻讦他人名誉者
3.完整新闻内文:

司改会议分组讨论昨决议妨害名誉除罪化,避免民众以刑逼民、浪费司法资源,绝大多数
的司法官都持赞同意见,但也希望能透过民事惩罚性的手段,让故意攻讦他人名誉者,能
受到实际的制裁,以免再犯,例如前总统府资政金溥聪,不满被冯光远指与前总统马英九
有“特殊性关系”,在刑、民事诉讼下,冯刑事虽无罪确定,民事却判赔百万。
法界人士认为,许多妨害名誉案件其实是两个当事人的私事,与公共利益无关,更常是为
了报复对方或情绪智商太低而兴讼,国家司法资源不应浪费于此,一旦除罪化,民众只能
选择提起民事诉讼并缴交裁判费,可望减少滥诉。
不过,律师陈敬暐分析,当前妨害名誉案因有国家刑罚的庞大压力,可迅速促成双方和解
,遭判刑的被告没钱缴罚金,还得面临牢狱之灾;除罪化后,被告缺乏和解的动力,如果
名下没有财产,就算被判赔也不痛不痒,审酌当前的网络霸凌现象,是否到了除罪化的时
机不无疑问。
依现行刑法妨害名誉罪章规定,公然侮辱处拘役或300元以下罚金,诽谤者处1年以下有期
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罚金;民事部分,自认名誉受损之人可提起侵权行为损害赔偿之
诉,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慰抚金,或登报道歉等回复名誉手段。
例如,金溥聪控告冯光远“特殊性关系”一案,刑事无罪定谳,民事法院则判冯赔偿100
万元;新北市议员李婉钰在媒体前骂吴姓经纪公司老板“神经病”,公然侮辱无罪定谳,
但民事法官认为李女侵害吴男名誉,判决赔偿30万元确定。
法界人士指出,刑事证据法则认定严格,民法名誉权的侵害不必然与刑法诽谤、公然侮辱
罪画上等号,只要行为人的行为足以使他人在社会的评价受到贬损,不论故意或过失,均
可构成侵权行为,也因此常出现刑事无罪、民事判赔的案例。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0331000388-260114
5.备注:
※ 脏东西 2万
白痴6000
王八蛋15000
神经病30万
八卦版根本是钱坑啊…
http://i.imgur.com/9fv0VSg.jpg
作者: HellKitty (山猫.山性猫.地狱猫:D)   2017-03-31 09:25:00
罚金相对会提高
作者: C13H16ClNO (3955 老地方见)   2017-03-31 09:26:00
麻烦楼下把价码表拿出来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爱 ~キリキリ舞~)   2017-03-31 09:26:00
这根本断讼棍生路 叭叭叭
作者: uini (那抹湛蓝)   2017-03-31 09:27:00
挺好的。要告先交钱出来www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17-03-31 09:28:00
本来嘴炮人就该付出代价啊 有什么好除罪
作者: wasijohn (咖咩哈咩哈)   2017-03-31 09:28:00
很好啊 反正我维持帐户没钱,就能狂骂
作者: seal998 (伪善的流沙)   2017-03-31 09:29:00
总不能老是靠国家资源告人赚钱吧
作者: rinatwo (无)   2017-03-31 09:29:00
太棒了 别人不知道资料就可以爽骂了
作者: wolver (超级大变态)   2017-03-31 09:31:00
那种以刑事逼和解赚钱的 会GG而已
作者: gogobar (GOGOBAR)   2017-03-31 09:31:00
爽,以后对没钱的废物可以讲真话了
作者: HellKitty (山猫.山性猫.地狱猫:D)   2017-03-31 09:33:00
楼上要试试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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