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声明打人就是不对了,但有些事情真的是很扯
本人曾在劳工局与人权组织为了"有领钱不做事"的外劳起口角
案件其实不复杂,但是套上外劳与人权组织想闹的时候,雇主的人权就变相对渺小
最后在人权组织的爱心呵护下该外劳变成"逃逸外劳",
这时候人权组织就不敢嚣张了,连个屁都不敢坑,害雇主三个月没办法请外劳
这时候人权组织就不敢嚣张了,连个屁都不敢坑,害雇主三个月没办法请外劳
这时候人权组织就不敢嚣张了,连个屁都不敢坑,害雇主三个月没办法请外劳
我想有些案件其实真的不复杂,
但我想问这个在德惠街的NGO"真的每个外劳都该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