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migrant (migrant)》之铭言:
: 囉哩八嗦的说了六点
: 你还是完全没提到
: 在台湾的高速公路 两轮擦撞几乎等于死亡的问题
: 台湾高速公路被碾过的
: 常常都是车祸后解开安全带 后车闪避不及
: 不然就是故障下车后被车辗过
: 当然不用说前面有一篇说机车有防摔衣裤保护了 真以为是钢铁衣喔?
: 再说擦撞的肇责常常是很难厘清的
: 隔壁到突然机车喷过来 莫名其妙就得背上一条人命
: 人命一条500万好了 法官判你10%肇责还是得赔50万
: 加上一辈子碾死人的阴影
: 当然你们会跳针没保持安全距离本来就活该 颗颗
这个平面道路每天都在发生,上次才一个辗到人孔盖摔倒被旁边卡车辗毙的,那你要说什
么?连平面道路都要禁行机车吗?
信赖保护原则不是今天重机争取路权才跑出来,是古早之前对于车祸过失的争论时提出的
概念,本来就不是所有A1都会进入过失的范畴内。
术业有专攻
如果你请的律师不懂
请换一个熟交通的。
机车行驶高速公路本来就是基本路权
交通转型正义当中出现的问题
是要去解决
不是用这个去杯葛应该恢复的路权
#交通解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