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重庆严禁人民“翻墙”违反规定“断网+罚

楼主: ismail (晴天就该是这样)   2017-03-29 23:28:08
您好,中国重庆人
这个规定在外国和台湾媒体报导前
我昨天已分享是两岸板(CrossStrait) 文章代码(AID): #1OsaznIq
https://www.ptt.cc/bbs/CrossStrait/M.1490702193.A.4B4.html
而且我知道你国和台湾热爱你国的人士普遍认为
有外资的媒体最会造谣你国、台湾媒体最爱抹黑你国
所以我引用的资料来源都是你国、你市的(附于后面)
※ 引述《qq492048653 (良种李子)》之铭言:
: “擅自建立、使用非法定途径进入国际网络;接入网络未通过
: 本地网络接入国际网络;未经许可从事国际网络经营业务;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国际网络
: 等行为,将予以处罚。初犯上述违法行为,将断网处理;若以盈利为目的,没收非法所
: 得,并处人民币5000元至15000元(约新台币2万2000元至6万5000元)罚款。若构成犯
: 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那个,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只有全国人大及常委会通过的实体刑法可以规定犯罪。老实
: 讲这规定类似自嗨,国内很少人会理。真正有问题的可能是那些假设vpn然后公布其渠
: 道为不会翻墙的人翻墙,所以对于原本就可以通过自己的途径实现翻墙的基本上没有影
: 响。
: 以上就是大陆记者从武汉发回的报道,谢谢!(ノヮ)ノ*:・゚
就您的评论
只能奉劝您“不知法莫论法”
1.本规定是行政罚非刑罚,是处罚法定主义而无罪刑法定主义之适用
2.既是行政罚,制定机关为行政机关,即你国的国务院和权责主管机关
作者: atoto (手头的烟点着一支搁一支)   2016-03-29 23:28:00
大惊小怪 祖国日常
作者: johnny010111 (晶-赖中)   2017-03-29 23:29:00
他国事务
作者: s81048112 (**********已加密)   2017-03-29 23:29:00
别这样 小心他被抓走
作者: mayjan   2017-03-29 23:31:00
整个中国人就是奴隶 就像养在猪眷里的猪一样10亿只猪 所赚来的钱 够养肥上面高层的人了
作者: hdjj (hdjj)   2017-03-29 23:33:00
“严格立法、普遍违法、选择执法”,这总结的真好
作者: jetalpha (月迷風影)   2017-03-29 23:34:00
推整理。连消息都能河蟹,中国这么想陷该国公民于不义?
作者: qq492048653 (良种李子)   2017-03-29 23:48:00
感谢推,本人务必会远离政治以及敏感话题。
作者: DREE (J8 C8 C8 C8 )   2017-03-29 23:52:00
去网咖还要登记身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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