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北检日前起诉马与北院昨判无罪 犯罪事实

楼主: jevin (帅到不行)   2017-03-29 00:39:10
北检日前起诉马与北院昨判无罪 犯罪事实全不同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019510
〔记者张文川/台北报导〕“为什么台北地检署前几天才起诉马英九,今天台北地院就判
马无罪? ”不少网友提出疑问,复杂案情搞得网友心好乱。
实际上简单说,在2013年发起“九月政争”前的8月31日至9月4日,马英九共被控3件泄密
或教唆泄密罪,其中1件是柯建铭自诉控马9月1日教唆黄世铭向他泄密,这就是今日的北
院宣判;另外2件分别是8月31日马向江宜桦、罗智强泄密,以及9月4日马教唆黄世铭向江
泄密。
北院今天在判决中,也特地交代本案的审理范围,与台北地检署本月14日起诉的范围做出
区隔,两边的犯罪事实全然不同,包括犯罪日期、泄密对象、泄密内容都不一样;北检起
诉的事实,与本案能否证明马有没有教唆黄世铭向马泄密,没有关系,因此北院可以在柯
的自诉范围内进行独立审判,与北检的起诉案互不影响。
北检本月14日对马英九提起公诉的范围,包括2013年8月31日深夜黄世铭离开官邸后,马
随即向时任行政院长江宜桦、总统府副秘书长罗智强泄漏案情,涉泄密;9月4日马指示黄
向江宜桦报告案情,涉教唆泄密。
北院今天的判决特地花了一页篇幅解释,北检起诉马英九的2个犯罪事实,犯案时间分别
是8月31日、9月4日;马31日泄密的对象是江宜桦、罗智强,马4日教唆黄去泄密的对象是
江宜桦;31日的泄密内容是“专案报告一”,4日的是黄世铭所知的全部案情。
而今天的判决,是由柯建铭自诉指控同年9月1日,马涉教唆黄世铭向马泄密,时间(9月1
日)、泄漏对象(马教唆黄向马泄密)、泄漏内容(专案报告二),皆与北检起诉案不相
同,因此可以切割开来,各自独立审判。
作者: logitech2004 (ddd)   2016-03-29 00:39:00
吱吱们死不放弃,看了感觉真可怜
作者: godispower (親愛的 .別鬧了)   2017-03-29 00:40:00
意思是还没完?
作者: twin1949tw (台北Station)   2017-03-29 00:40:00
别吓我QAQ五楼
作者: ljmk1246 (ljmk1246)   2017-03-29 00:41:00
留着慢慢玩以后可以掩饰政府的无能阿wwwww
作者: MeShuKuMo56 (袂修干某呜囉)   2017-03-29 00:42:00
1f不是要移民米国?
作者: Pissaro (日落龙城)   2017-03-29 00:48:00
意思是这是两件不同的官司,光告诉人就不同了
作者: wind0710 (风儿)   2017-03-29 00:49:00
之前,从起诉到判决有这么快的吗?
作者: apexclimber (征爬玉山玩漆弹)   2017-03-29 01:00:00
自由继续崩溃XDD
作者: wayw (wayw)   2017-03-29 01:04:00
科科 三个人关起来泄密有罪吗
作者: leron   2017-03-29 01:08:00
法院还是有很多法官偏蓝..会有这种结果其实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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