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保护被告人权 委员:管制警局泡茶区

楼主: aaaaaaaaaaac (hello stranger)   2017-03-28 23:29:51
自由时报
司改会议》保护被告人权 委员:管制警局泡茶区
〔记者吴政峰/台北报导〕司法改革国是会议第一分组第三次会议28日召开,讨论侦查不
公开问题,与会委员、内湖女童断头案的辩护律师黄致豪说,记者常在警局的泡茶区聊天
,可能会听到案情,律师公会全国联合会秘书长施秉慧则说,为了保护被告人权,避免他
们在泡茶区内不知跟谁说话,把事情通通讲出来,应该禁止与案情不相干的人,进入泡茶
区等办公区域。
施秉慧表示,被告在警局接受侦讯前,通常坐在泡茶区等待,泡茶区常有非警职人士,但
被告不知道,常常很诚恳的就把自己的事情说出去,影响侦查不公开。
施秉慧说,为什么媒体可以跟在检警的车后面,回到现场模拟,检警应该禁止这种行为?
像他们律师,为了保护当事人权益,面对媒体都是没有评论。
黄致豪表示,侦查阶段的讯息,很多都是记者泡茶听到的,而检警的办公处所,亦常见记
者身影,既然侦查不公开有法源依据,就应禁止媒体出入。
警政署刑事局代表则说,我国媒体在被害人有生命危险之虞,均有默契不会发布新闻,待
案件侦破后才会报导,譬如香港富商案就是经典的例子,而面对儿少案件,媒体多也非常
自律。
刑事局代表指出,警方有时需要透过媒体,适度公布诈欺车手、连续性侵犯等罪犯照片,
除可供民众指认,亦可提醒民众注意与预防。
经过近4小时讨论,与会20名委员未有人表达反对,议决划定采访禁制区,管制与案情无
关的人进入检警办公区域。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019509
作者: wwf0322 (奴才)   2017-03-28 23:31:00
记者:叭叭,妨碍新闻自由
作者: coimbra (throwing bricks)   2017-03-28 23:34:00
早该杜绝警察走漏一堆消息了,一点职业伦理都没有,被告又
作者: pagenotfound (404 not found)   2017-03-28 23:35:00
好笑的是警方调阅的监视器画面记者都可以先拿到翻拍
作者: icepet0015 (请别说我宅谢谢)   2017-03-28 23:38:00
呃…怕警察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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