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转型正义
似乎就是把蒋公铜像拿掉
或是教育一下228的历史 唱唱纪念歌曲 这些都是表面功夫
但是,针对当年负责逮捕和迫害异议份子、党外人士的警察、宪兵、警总、情治人员
当年在监狱中虐待政治犯、迫害囚犯的监狱管理员以及情治人员,也没被究责
以及做出相关政治案件起诉的检察官,做出判决的法官,却没有被追究责任,
为什么没有推行转型正义呢?
为什么不把这些为虎作伥的法官、检察官、调查局官员等等
名单列出来,让社会大众都知道是谁
比方说,蓬莱岛案的承审法官洪光灿,103年退休,还获得马政府颁发奖章
这样的人拿奖章,合适吗?
司法改革为什么不做转型正义这一块,有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