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窜改公文内容行为违法,并不可取(就连进出关时都有说明要将旅行社护套取下,请不要跟我扯旅行社的护套,说什么雄狮旅行社雄狮国)
2.在出入境关闸口拍照也是违法行为,这种行为真的没什么值得好炫耀的。
老话一句,贴纸建国,请将中华民国国民身分证给剪了,新台币不要用了
若要跟我说新台币有个“台”,代表台/台湾,那请问一下目前发行新台币的单位是谁?
“中央银行”,哪个国家管的?“中华民国”
很开心吗?连自己国家都不认同的,我想给你国民义务教育也只是浪费我国教育资源而已。
以下开放蛆蛆骂我吱吱,请注意原Po所做的都是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