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监委们将《不当党产条例》提释宪

楼主: vic2211 (我是vic)   2017-03-28 09:23:32
※ 引述《fox999 (fox)》之铭言:
: 我看受理的机会不大
: 大家可以去看司法院大法官审理案件法第五条以下的规定
: 现行法下可声请释宪的主体有:
: 中央/地方机关
: 人民/法人/政党
: 立法委员
: 法院
: 其中关于监察院来提起顶多用第一种
: 但要件上 至多与其职权行使或是机关权限争议的部份才可以提释宪
: 也就是说 顶多对于监察院不行对不当党产委员会行使监察权的部份 跟大法官argue
: 至于其他部份 马友友跟kmt还是洗洗睡拔
: 记得下次立委要多选几席 就可以在立院提了
我们希望的都很美好
但是我们想到的 那些监委们也都想过了
监察院的职权行使,在宪法里有明确定义
第 90 条
监察院为国家最高监察机关,行使同意、弹劾、纠举及审计权。
第 95 条
监察院为行使监察权,得向行政院及其各部会调阅其所发布之命令及各种
有关文件。
第 96 条
监察院得按行政院及其各部会之工作,分设若干委员会,调查一切设施,
注意其是否违法或失职。
第 97 条
监察院经各该委员会之审查及决议,得提出纠正案,移送行政院及其有关
部会,促其注意改善。
监察院对于中央及地方公务人员,认为有失职或违法情事,得提出纠举案
或弹劾案,如涉及刑事,应移送法院办理。
所以,我们再回过头来想想这一次监委的流程
去年八月,刘德勋 仉桂美两位监委称接到民众检举,认为党产会依据
《不当党产处理条例》清算国民党产违法,要求监委们调查。
他们俩位研究之后,发现这部法本身就有违宪疑虑,故监察院行使纠正或弹劾权
都可能无法解决此问题。
故今年的调查报告建议声请大法官释宪
这一连串铺排,都是预谋好的
事实上,监察院声请大法官解释,并不是第一次
去年大法官做出的释字743号解释,就是监察院声请的
这就是轰动武林惊动万教的"美河市案"
http://news.ltn.com.tw/news/business/paper/1067102
"备受争议的美河市开发案,监察院认为北市府征收捷运场站的土地后,却一并进行联合开
发,违反大众捷运法、宪法保障人民财产等规定,因监察院解释与行政院见解不同,声请
统一解释;大法官会议昨作成第七四三号解释,认同监察院看法,不应以公益、公用为由
征地盖捷运,却一并和建商进行联合开发为商办或住宅,且征收土地必须有法律明确规定
才得移转给他人。"
作者: formatted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6-03-28 09:23:00
QQ 还是去工作实际点 掰哺大家
作者: mynumber55 (morehair)   2017-03-28 09:25:00
吓死你囉
作者: sd09090 (河马阿河)   2017-03-28 09:36:00
马英九养的dog出手救国民党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