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惨胜!车位被占告赢获赔60元 但诉讼费要

楼主: xifaka (当之无愧)   2017-03-27 14:06:18
※ 引述《jazz5566 (五六爵士)》之铭言:
: 你认真问 我就认真回
: ※ 引述《Lorazin (Lorazin)》之铭言:
: : 我提2+1点
: : 1.法官所提20元的计算机础 合理性在哪?
: : 能不能说服两造跟大众
: 认真要讲 这个责任范围因果关系本来就要由原告举证
: 法院如果认为原告未尽举证责任 以致心证无法超越门槛
: 这时候应该要直接认为请求权不成立
: 连60元都没有
: : 2.民事原告没有主张计算基础
: : 请问法律人 法官是否有权责 可以主动要求原告补提供计算基础 或给予时间补充择日再
: : 开庭
: : (给予补充的理由是因为 如果不提供 而以20元做基础来判会太瞎 陷法官于不义)
: : 3.我主张以权利受损者的经济损失作为赔偿基础
: : 细项可以慢慢算 原则上就是权益人受损时间x时薪)
: : 这个我认为不合理的判决 如许多推文所述
: : 可分做几个角度来看
: : 1.原告:那我这个土地 谁要停就停 我只能要求
: : 20元/hr 还不能拒绝
: : 那么停车位 土地经济价值岂不崩盘?
: : 2.被告 :我停 我超爽 法院认证 全国都是我的停车场
: : (那也不需要设置收费停车场了)
: : 3.ㄧ般大众:比照被告 到处停
: : 比方说你到百货公司楼下 看到人家月租车位
: : 也是爽停阿 反正价格ㄧ样
: : 4.法官:反正民事你不主张 我就爽判
: : 反正原告是法盲 大众也是法盲
: : 至于我的20元计算基础 我说的算 不爽去上诉
: : 我还有很多判决要写 别吵我
: : 反正判决会如何影响 我想像不到
: : 语毕 坐等法律人 针对第一二三点 指教
: 你跳太快了
: 侵权行为逻辑上是这样的
: A侵害了B的权利 B因为权利受损而生损害 A要赔偿损害
: 行为
作者: mason710 (我不是妳想像的那么勇敢)   2017-03-27 14:07:00
键盘法官给推
作者: tgyhum (vinc)   2017-03-27 14:08:00
诉状里有写吗?
作者: Zeroyeu (凌羽)   2017-03-27 14:09:00
啊自己诉状不会写又不请律师,要法官帮你打官司吗?
作者: A07 (加州阿宅)   2017-03-27 14:11:00
被告明知出入口注明“私人车库请勿进入”....不是说不知吗?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17-03-27 14:12:00
如果你法律系我还真的推个
作者: s1012518 (Oloter)   2017-03-27 14:12:00
这请律师来写会亏吧
作者: A07 (加州阿宅)   2017-03-27 14:12:00
到底是知还是不知啊? 你搞得我好乱.
作者: askey (像钥匙)   2017-03-27 14:12:00
人格权?
楼主: xifaka (当之无愧)   2017-03-27 14:12:00
不知“私人车库请勿进入”是被告过失
作者: iverson835 (晴天)   2017-03-27 14:12:00
键盘法官
楼主: xifaka (当之无愧)   2017-03-27 14:13:00
就算真的不知 还是不能撤销要约不然我去王品大吃大喝 事后说不知道价钱难道我就可以赖帐吃霸王餐?行为人不能因为过失而撤销错误的意思表示正常人进出停车场都会看价钱吧?最好会不知~
作者: Lorazin (Lorazin)   2017-03-27 14:16:00
帮你推个 嘘的人请 理性讨论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烧纸)   2017-03-27 14:27:00
1000/H 显逾市场常理 判定980/H 为不当得利 原告无请求权
楼主: xifaka (当之无愧)   2017-03-27 14:29:00
私人车库爱怎么订价就怎么订价 双方也合意只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 契约即成立不然有律师写一张状纸没挂名就要价十万有的小律师写状纸有挂名才一万 是要怎么比?被告自己明知私人车库出租价格昂贵仍然提出要约双方也成立买卖契约 原告何来不当得利?
作者: askey (像钥匙)   2017-03-27 14:36:00
这样都能用契约之债...我不知道该怎么理性讨论
楼主: xifaka (当之无愧)   2017-03-27 14:36:00
原告在车库前标注“私人车库请勿进入”为要约邀请原告提出租金很高 被告把车停进去视为提出要约原告事后承诺答应以1000/h出租有何问题?法匠自己不知道变通就不要怪引起民怨啦!
作者: swgun (杨 威利)   2017-03-27 15:08:00
哇!新解债务不履行跟要约邀请 出本债编教科书好了
楼主: xifaka (当之无愧)   2017-03-27 15:11:00
一下实质影响力说 一下法定职权说法条明明任人解释 还在那边新不新解连骂人阿斗都被判妨害名誉 有够白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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