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orazin (Lorazin)》之铭言:
: 我提2+1点
: 1.法官所提20元的计算机础 合理性在哪?
: 能不能说服两造跟大众
隔壁营利停车场20元/hr
自用车位比照营利计算不公道在哪?
: 2.民事原告没有主张计算基础
: 请问法律人 法官是否有权责 可以主动要求原告补提供计算基础 或给予时间补充择日
再
: 开庭
90%给过原告机会了,提不出来5000元的计算基础要法官帮你算?
法官有说一定判原告全赢?
: (给予补充的理由是因为 如果不提供 而以20元做基础来判会太瞎 陷法官于不义)
: 3.我主张以权利受损者的经济损失作为赔偿基础
去修修民总,这不是争议问题。
: 细项可以慢慢算 原则上就是权益人受损时间x时薪)
: 这个我认为不合理的判决 如许多推文所述
: 可分做几个角度来看
: 1.原告:那我这个土地 谁要停就停 我只能要求
: 20元/hr 还不能拒绝
: 那么停车位 土地经济价值岂不崩盘?
谁说不能拒绝?
: 2.被告 :我停 我超爽 法院认证 全国都是我的停车场
: (那也不需要设置收费停车场了)
不要脑补自high好吗?
: 3.ㄧ般大众:比照被告 到处停
: 比方说你到百货公司楼下 看到人家月租车位
: 也是爽停阿 反正价格ㄧ样
你试试看,看大楼会怎么处理?
: 4.法官:反正民事你不主张 我就爽判
: 反正原告是法盲 大众也是法盲
: 至于我的20元计算基础 我说的算 不爽去上诉
法官好心帮你找个客观标准还要被骂
: 我还有很多判决要写 别吵我
: 反正判决会如何影响 我想像不到
依法审判是法官的本分,做好自己的本分错在哪?
: 语毕 坐等法律人 针对第一二三点 指教
我不是纯正法律人,但回答你的疑问应该够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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