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竹子湖海芋节柯文哲市长扮演火影忍者鸣人疑似未取得官方授权
标题用疑似是因为目前询问北市府海芋节承办单位产业发展局的答复
这招阿扁市长也有玩过,扮演麦可杰克森
超人XDD
但这不是重点,稍早去电台北市政府观传局转产业发展局(主办海芋节单位)表示未取得官
方授权,答复大致上就是Cosplay
应该不需要官方授权
然而Cosplay真的不需要依著作权法向著作权人或是代理商取得授权吗?还是只是著作权
人未主张权利而已?
请看下则新闻
160830 中时
疯扮皮卡丘 校长带头侵权 《精灵宝可梦》代理商吁勿触法
“全台老少齐疯手机游戏《精灵宝可梦GO》,昨日是校园开学日,北中南多所国小校长不
约而同扮成“皮卡丘”,想给新生惊喜,但惊喜却建立在可能违法的前提下,校方未知会
且根本没想到知会代理商,教育人员对智慧财产权观念的薄弱,令人担忧。
《精灵宝可梦》的台湾代理商、曼迪传播副总经理金启华表示,诸多国小校长的举动已有
侵权之虞;部分学校自制多张《宝可梦》图片,更已触法。
《精灵宝可梦GO》自6日在台开放下载后,掀起国人“抓宝”热潮。许多不同领域的业者
看准商机,推出宝可梦相关产品,但把智慧财产权抛诸脑后。金启华无奈表示,目前公司
蒐证加上粉丝检举,违法件数早已破百!他同时担心,“被日本《宝可梦》母公司知道后
,事态可能更加严重。””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0830000451-260102
而且一般同人就算了
政府活动用这样造型有代理商同意吗?
纵然退万步言活动属于非营利
也不必然等同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
引述章忠信老师
“
利用他人著作,若在著作权法中找不到合理使用依据,就应取得授权。
非营利不必然就等于是合理使用,还必须不影响著作权人的市场。办活动利用他人著作,
很难主张合理使用。
如果卡通服饰的制作,有取得授权,穿这些服装的短期间现场活动,也许可以推定是在着
作权人的授权范围内,不会有侵害著作权疑义。如果是拍电影或戏剧演出,可能就不在授
权范围内。
如果是穿自制的卡通服装进行公开活动,就应该取得授权了。
至于著作权人知不知道,要不要主张权利,则是另一回事。”
话说还记得柯市长刚上任时,连在大众面前跳个健康操就暴怒了
经过这二年多,看来现在他已经调适的很好了,就连COSPLAY漩涡鸣人都愿意~
http://i.imgur.com/Y5MotOK.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