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点白痴的提案
如果商家有加收服务费
本来就会算入营运成本(含人事费)
真的立法,一点实质效益也没有
如果是店员自收的小费
你要怎么记收入?难不成收小费还要开发票
免税变要课税
实质伤到的只有收小费的人
只能说
蠢提案
※ 引述《jin168chen (毛毛虫)》之铭言:
: 服务费立法为工资?商总:定月入十万好了
: 立委拟提案修法,明定服务费、清洁费为工资。服务业居多的商总,理事长赖正镒今天
说
: ,服务费、小费有其运作生态,立法不要管这种事,不然干脆规定全国劳工月入十万好
了
: 。
: 中国国民党籍立委陈宜民今天表示,将提案修正劳基法,明定劳工的“工资”应包括服
务
: 费、清洁费,让服务费、清洁费实质回馈在劳工身上。
: 中华民国全国商业总会理事长赖正镒接受访问表示,目前很多餐饮业若有收取10%的服
务
: 费,大部份业者本来就会在薪资中,以奖励金方式发给服务做得比较好的员工。
: 他指出,另外像帮忙停车的服务生之类,顾客会直接给现钞作为小费,多数运作实况是
有
: 一组人在收,然后发给提供服务的员工。
: 他强调,服务费、小费这些在实务中,不只台湾,全世界都已经有一套自然生态在运作
,
: 本来就会发给员工,他希望政府或立委不要去管这种事,不然产业生态又会被打乱。
: 他呼吁,“立法不要管这种事,不然干脆明定全国劳工都月入新台币10万元好了!”
: 1060326
: (中央社)
: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0326003066-26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