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小费立法为工资? 赖正镒:干脆劳工规定1

楼主: nqj (黑貓)   2017-03-27 00:43:41
这样立法觉得可行吗
1,不准以服务费名目强制加收费用,要涨价随便。
2,服务业强制设立小费箱,可具名给予或由全体员工共享,若被资方收走则侵占罪论处

※ 引述《pchion2013 (你好有事ㄇ)》之铭言:
: 有立委打算提案将服务费立法为工资,劳动部目前并未表态赞成或反对,倒是以服务业

: 根据中央社报导,国民党籍立委陈宜民今日表示要提案修正劳基法,明定劳工的“工资

: 商总理事长赖正镒受访时表示,目前很多餐饮业若有收取10%的服务费,大部份业者本
来?
: 另外,像帮忙停车的服务生或饭店门房等职务,顾客会直接给现钞当作小费。但这小费

: 赖正镒强调,对于实务如何分配服务费、小费,不只是在台湾,全世界都有一套自然生

: 赖正镒呼吁,“立法不要管这种事,不然干脆明定全国劳工都月入新台币10万元好了!

: (中时电子报)
: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0326003435-260410
: 备注:好啊 十万
作者: jason130716 (杰森屁屁)   2017-03-27 00:46:00
就老板会说不行
作者: k37440 (k37440)   2017-03-27 00:49:00
老板加个水资跟清洁费就回来了其实还是有少数有良心的做法会把服务费分给内外场,但非常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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