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市1名岁19岁邱姓大学生,去年间认识15岁女国中生,2人很有话聊,甚有好感,进而以
男女朋友交往,去年暑假期间,邱男邀女友到朋友家坐坐,趁家中没人机会,干柴烈火,
就地在友人家发生性关系,正值慒懂年纪的女国中生,返校后偷偷向姊妹淘提及此“转大
人”经验,辗转被校方知道,校方随即通报社工介入,报警处理。
邱大生坦承与小女友发生关系,但表示2人是真心相爱,你情我愿的,且只发生过一次性
关系,女国中生也替男友说情,虽然2人是男女朋友,但女子未满16岁,检方讯后依妨害
性自主罪嫌,提起公诉;法官考量邱男还是学生,没有前科,只因年轻人欠缺思虑,无法
克制自己情欲,才犯下错误的,邱男犯后态度良好,相信无再犯之虞,判有期徒刑2年,
缓刑2年,暂不执行,给予自新机会。(突发中心蔡进男/基隆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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