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时报
精神病患偷窃被起诉 法官提鉴定...判无罪!
〔记者吴政峰、黄捷/台北报导〕北市一名韩男罹患思觉失调症,前年在便利商店偷刮胡
刀等物,被士林地检署依窃盗罪起诉,士林地院法官为求慎重,请医师鉴定韩男犯案时的
精神状态,得到“辨识行为能力已经丧失”结论,法官日前依该报告,判韩男无罪。
前年9月19日上午10点半,韩男在住家附近的便利店窃取刮胡刀、护唇膏、口含锭各1 盒
,结帐只付了两罐米浆的钱,店家事后调阅监视器,报警处理。
韩男到案否认偷窃,认为不该单凭监视器就认定他涉案,但录影完整录下犯案过程,罪证
确凿,士林地检署提起公诉。
士院法官审理时,韩男在庭上意识清楚,韩妻则表示先生罹患思觉失调症,领有中度身心
障碍手册,持续治疗中,法官为求慎重,仍请三总精神科鉴定其精神与心智状态。
医师指出,韩男罹患思觉失调症,言谈易离题,近10年来精神症状恶化,虽韩男否认事发
时有精神症状干扰,然其现实感不佳,因此推估他当时辨识行为能力“已经丧失”。
虽然韩男指当下未受精神病状影响,法官仍以医师出具的鉴定报告,认定韩男不知自己在
干嘛,判他无罪,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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