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联合报
2.完整新闻标题: 拆都更危楼挨告 林洲民:提告是威胁
3.完整新闻内文:
台北市长安西路都更案张姓不同意户,不满房屋被强拆,怒告北市都发局长林洲民涉犯湮
灭证据、强制、图利、妨害公务和毁损5项罪嫌。林洲民昨说,张针对他个人提告,而非
“都发局长”,是威胁公务人员,他觉得非常遗憾、无法接受,社会自有公论。
张姓不同意户前天委托律师蔡志扬提告,指出欣伟杰建设公司本月3日偷拆房屋,他当天
已先提告,声请保全证据,但刑事保全证据鉴定尚未结束,“林洲民就下令拆除房子,破
坏现场证据,根本一意孤行”。
对于张姓不同意户说自己从未同意都更,林洲民说,张不适用“不同意户”,因为过去5
年又2个月的过程中,张没有任何口头或文字提出不同意;另104年12月公告,法定有2个
月可提异议,张也未提出,从都更角度,张并非不同意户。至于张房屋的价值之争,因属
民办都更,市府无权介入。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goo.gl/07630B
5.备注: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015004
"都市更新处长方定安指出,张姓屋主拥有的4、5楼层,依照誊本所记载的权利价值,经过
公部门及审议会的估价师认定,就是2380万元"
今天北市府都发局长说无权介入民办都更价值之争 但是都更处长说公部门决议就是2380万?
到底是谁在说谎? 审议会的估价计算流程可否公告于北市府网站让大家判断是否合理?
作者:
Rrrxddd (RRXD)
2016-03-25 21:34:00快拆
作者:
lml99 ( )
2017-03-25 21:35:00哈哈房虫崩溃
估价师可以帮忙估价 但成交还是建商和房仲两人啊为啥要标个说谎的名词?估价师也只是给个参考罢了
作者:
legendrl (Legend R/L)
2017-03-25 21:36:00时间内不提异议,怪谁
有公开呀 你去都市更新处的公布栏 更新案再公告期间都会
要旧坪数换新坪数 和建商达成共识 也可以啊 不过也不
作者:
di0129 (东大鲁濒逊)
2017-03-25 21:39:00如果是连D当选,一定很多团体去帮忙
他27坪+土地7坪 盖好随便也能分个50坪他27坪+土地7坪 盖好随便也能分个50坪
就算时间内提异议 也是要走估价 所以要探讨是否合理
50坪 在该地段 新房子 一坪至少100万 5000万差不多
估价师是有专业证照 我也没有 这块公式就看有没高手
直接旧房子卖给建商根本傻了 坪数换新房子坪数才划算
留个危楼在那里 看是要告上行政法院 或是民事诉讼都可不管有什么正义 什么质疑 都没必要让台北市民担负风险
房仲死要钱 难道建商没有不当得利? 政府只保护建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