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拆都更危楼挨告 林洲民:提告是威胁

楼主: petshopboys (果子狸之主)   2017-03-25 21:34:33
1.媒体来源:联合报
2.完整新闻标题: 拆都更危楼挨告 林洲民:提告是威胁
3.完整新闻内文:
台北市长安西路都更案张姓不同意户,不满房屋被强拆,怒告北市都发局长林洲民涉犯湮
灭证据、强制、图利、妨害公务和毁损5项罪嫌。林洲民昨说,张针对他个人提告,而非
“都发局长”,是威胁公务人员,他觉得非常遗憾、无法接受,社会自有公论。
张姓不同意户前天委托律师蔡志扬提告,指出欣伟杰建设公司本月3日偷拆房屋,他当天
已先提告,声请保全证据,但刑事保全证据鉴定尚未结束,“林洲民就下令拆除房子,破
坏现场证据,根本一意孤行”。
对于张姓不同意户说自己从未同意都更,林洲民说,张不适用“不同意户”,因为过去5
年又2个月的过程中,张没有任何口头或文字提出不同意;另104年12月公告,法定有2个
月可提异议,张也未提出,从都更角度,张并非不同意户。至于张房屋的价值之争,因属
民办都更,市府无权介入。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goo.gl/07630B
5.备注: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015004
"都市更新处长方定安指出,张姓屋主拥有的4、5楼层,依照誊本所记载的权利价值,经过
公部门及审议会的估价师认定,就是2380万元"
今天北市府都发局长说无权介入民办都更价值之争 但是都更处长说公部门决议就是2380万?
到底是谁在说谎? 审议会的估价计算流程可否公告于北市府网站让大家判断是否合理?
作者: Rrrxddd (RRXD)   2016-03-25 21:34:00
快拆
作者: lml99 ( )   2017-03-25 21:35:00
哈哈房虫崩溃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7-03-25 21:36:00
估价师可以帮忙估价 但成交还是建商和房仲两人啊为啥要标个说谎的名词?估价师也只是给个参考罢了
作者: legendrl (Legend R/L)   2017-03-25 21:36:00
时间内不提异议,怪谁
作者: safelyfuck   2017-03-25 21:37:00
搞笑? 建商应该要用盖好的新房子价值跟他买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7-03-25 21:37:00
假使估价就要接受 今天早就没争议了
作者: paiopapa (飘拔拔)   2017-03-25 21:37:00
有公开呀 你去都市更新处的公布栏 更新案再公告期间都会
作者: paiopapa (飘拔拔)   2017-03-25 21:38:00
把事业计画书放在那里 你有兴趣可以过去看
作者: safelyfuck   2017-03-25 21:38:00
这屋主应该直接旧房坪数换新房坪数才对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7-03-25 21:39:00
要旧坪数换新坪数 和建商达成共识 也可以啊 不过也不
作者: di0129 (东大鲁濒逊)   2017-03-25 21:39:00
如果是连D当选,一定很多团体去帮忙
作者: safelyfuck   2017-03-25 21:39:00
他27坪+土地7坪 盖好随便也能分个50坪他27坪+土地7坪 盖好随便也能分个50坪
作者: EvilPrada (身藏天地两卷书)   2017-03-25 21:40:00
是市府无权介入 还是市府故意钻空子不介入?
楼主: petshopboys (果子狸之主)   2017-03-25 21:40:00
就算时间内提异议 也是要走估价 所以要探讨是否合理
作者: safelyfuck   2017-03-25 21:40:00
50坪 在该地段 新房子 一坪至少100万 5000万差不多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7-03-25 21:41:00
估价师是有专业证照 我也没有 这块公式就看有没高手
楼主: petshopboys (果子狸之主)   2017-03-25 21:41:00
市政府一直以安全为由强拆 是否在掩饰估价的问题?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7-03-25 21:42:00
提供 就算给到附近最高100 也不会到8800
作者: safelyfuck   2017-03-25 21:42:00
直接旧房子卖给建商根本傻了 坪数换新房子坪数才划算
作者: nike00000000 (总动员的进步,提升人类S)   2017-03-25 21:42:00
去告行政单位啊
作者: nike00000000 (总动员的进步,提升人类S)   2017-03-25 21:43:00
打一堆问号 键盘办案哦?
作者: oldpighead (老猪头)   2017-03-25 21:43:00
看看死要钱的房仲怎么玩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7-03-25 21:43:00
留个危楼在那里 看是要告上行政法院 或是民事诉讼都可不管有什么正义 什么质疑 都没必要让台北市民担负风险
楼主: petshopboys (果子狸之主)   2017-03-25 21:44:00
房仲死要钱 难道建商没有不当得利? 政府只保护建商?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7-03-25 21:46:00
所以现在市府有阻止建商上法院?还是法院是市府开的
作者: paul0917 (保罗)   2017-03-25 21:46:00
提告是权利张淑晶也很爱告告得成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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