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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头壳
2.完整新闻标题:
同婚释宪》护家盟:可以要求立法保障鼻孔吃饭的权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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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头壳newtalk | 汪少凡 综合报导
发布 2017.03.24 | 19:44 | 更新 2017.03.24 | 22:25
对于宪法法庭今(24)日的言词辩论庭,“下一代幸福联盟”痛斥,宪法法庭欠缺反同婚
方的声音,下福盟、捍卫家庭学生联盟等被屏弃在外,是程序不正义,是缺乏公民参与;
“台湾守护家庭联盟”亦表示,出席人员一面倒没有护家方代表,是设计给同性关系开道
铺路。
“最核心与关键的性行为问题完全没有讨论到,使得议题得不到完整清晰解答。”护家盟
表示遗憾,男男性行为伤害器官、与爱滋病直接关联,是否可以给予法制化的保障?可惜
释宪会议没有讨论;问题真相牵涉行为本质,释宪未能探讨行为,是一个严重缺陷与漏洞
。
“有人权、尊严就能有婚姻权吗?小三、小王、恋童等,就没有人权与尊严吗?”护家盟
表示,这样的逻辑显然没有推论性,更不代表必须认同同性性行为。护家盟表示,性别平
等教育法仅认知非保障性倾向,尊重性倾向也不代表尊重性行为。
针对法务部长邱太三“考考、妣妣”说法,护家盟表示认同,人伦关系影响社会大众认知
与关系网络,也对家族影响深远,并非只是两个人之间的事,必须受到社会制约;因此,
不能主张“少数人权益不应受多数人确认”。
针对声请人台北市政府代理人廖元豪副教授今日表示,同志进入婚姻反而是认同并巩固婚
姻制度,也不会伤害宗教自由,宗教仍可以主张自己的制度;护家盟回应,改变定义就是
一种破坏,如果同性关系进入婚姻定义中,其他60几种性倾向也要进入婚姻,婚姻的定义
将彻底毁坏;此外,也有美国牧师不替同性恋伴侣证婚,却被认定违法的先例。
护家盟强调,如果法律没有明文禁止,就可以被宪法所保障的话,那“用鼻孔吃饭”没有
被法律明文规定禁止,就可以要求立法保障鼻孔吃饭的权益吗?反之,未能保障鼻孔吃饭
的权益,难道违宪?护家盟表示,婚姻权不等于自由与平等权,目前婚姻中被限制的自由
平等权也很多,包括年龄、婚外情、近亲、老少、师生等,倡导自由平等权,不代表有婚
姻权。
护家盟表示,同性婚姻如果牵涉人格尊严,那为何全球通过同性关系的国家,婚姻登记却
寥寥可数呢?难道有了婚姻,同性恋者就有尊严了吗?为何不去登记呢?难道不要尊严吗
?尊严与婚姻没有必然关系。
下福盟则指出,国际虽已有23国通过同性婚姻,但除南非外都集中在西方国家,没有华人
社会国家;且都历经长期社会共识凝聚过程,采阶段性立法。下福盟认为,今天的言词辩
论庭未能反映同性恋族群内部的多元意见及需求,社会也欠缺共识,若躁进通过同性婚姻
,恐造成社会冲突升温。
下福盟强调,婚姻家庭应全民决定,不该由少数大法官来决定;如果大法官宣告民法违宪
,有侵犯立法权疑虑。下福盟也主张,政府仍未发布相关“法规影响评估报告”,若通过
同婚立法是不负责任的立法态度。
下福盟呼吁,司法院应该自制,若坚持近期快速通过,应交付全民公投。护家盟则呼吁,
大法官应该拿出勇气与风骨当民族英雄,不要当历史罪人,秦侩目前还跪在岳飞坟墓前,
民族英雄则被树立铜像。护家盟相信,有良心与道德的大法官,一定不会让人民失望。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newtalk.tw/news/view/2017-03-24/83470
5.备注:
护家盟的出现 真是让我感受到 人类有无比的想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