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转帐日产 补偿抗日损失
2017-03-25
〔记者施晓光、杨淳卉/台北报导〕对于党产会就国民党早年以转帐拨用取得国有房地举
行听证程序,国民党方面昨强调,该党是在对日抗战结束后,以人民团体身份接受中华民
国政府以日产做为该党对日抗战的战争补偿,而非无偿取得,符合当时有效法令,属于该
党合法且非不当取得的财产,不应移转国有或追征价额。
台湾资产赔中国战损 党产会委员:难接受
党产会委员反驳表示,当时全中国人民都有损失,国民党却得到政府绝大多数的补偿财产
,是否不符合比例原则?且国民党的战时损失都发生在中国,国民党败退到台湾后,却要
用台湾的资产,赔偿其在中国的损失,理由恐怕让人无法接受。
国民党行管会主委邱大展指出,私立天津南开大学当年也是因为在二次大战期间受损,获
得政府以日本财产赔偿,情况与国民党一样,都是合法取得。
邱大展并提出训政时期国防最高委员会的会议纪录,内容显示就是以日产转帐抵偿战争损
失给人民团体及个人,他质疑,这部分事证党产会为何不提?
对于有党产会委员质疑一九五二年中华民国政府与日本签订“中日和约”时,主动放弃战
争索赔,国民党怎么还能取得战争补偿?邱强调,训政时期国防最高委员会的决议是在签
约之前,当时还有可供赔偿的日产统计表。
国民党主张,该党依据国防最高委员会决议所取得的党产,在法制上属宪法层次问题,且
民国卅六年行宪前所有训政时期政府制订的法令,除与宪法抵触者外,在宪法实施后仍合
法有效。
不过,对于国民党当时是基于什么地位接收日产(敌伪财产)?邱大展在听证会中说“不
清楚当时他们的决定”。被问到国民党既认为接收日产房地合法,为何二○○四年还要与
国产署协商,将部分土地回赠给政府?邱大展也说︰“不是我办的,无法回答。”
(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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