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都更受害人,到新竹向柯妈妈借宿

楼主: uyrmb47   2017-03-24 16:29:54
我只是觉得说只要超过90%同意就好
固然住户有居住的权利
但是对于那些要都更住户的权利 谁保障了?
当我90%都同意了就代表价格大概没有太大的问题
那为何要为了10%不到的人牺牲90%的权利
这就是现在坚持居住正义最大的矛盾
也不是4~50%不同意 这样坚持很难看
作者: saisai34   2017-03-24 16:31:00
90%的奴隶可以牺牲10%人的权益?
作者: Wilkie (gonna fly high)   2017-03-24 16:32:00
如果是kmt执政就不难看 大家就会挺钉子户了 哈......
作者: lovetweet (诺的伟少)   2017-03-24 16:33:00
一楼 权和益 是有消失或减少吗?除非价格不合理住公寓没独立产权 装什么独立大户
作者: gogobar (GOGOBAR)   2017-03-24 16:35:00
大家投票拆你家好不好?
作者: LOVEMS (等到越過天空那天)   2017-03-24 16:36:00
文林宛算有独立产权吧
作者: cdmlin (cdmlin)   2017-03-24 16:38:00
如果柯妈答应让他住 在他要入住时开天价会怎样?
作者: hosen (didi)   2017-03-24 16:38:00
觉青:违反人权,不卖不行吗
作者: saisai34   2017-03-24 16:39:00
住户又没有说不卖,只是卖稍微贵一点点,建商想都更就买啊买不起就可以强买吗? 台湾是法治社会
作者: lovetweet (诺的伟少)   2017-03-24 16:45:00
王家是独立产权没错 但他没建筑线后来也同意了 因为他们知道他们没建筑线不能盖 如果不能都更房子的价值打对折可能也没人要
作者: gothshow (gothshow)   2017-03-24 16:47:00
这种东西没有两全其美的 要马是超过九成同意就拆 一两年解决 要马一家一户谈到通过 可能拖一二十年法律是人定的 甚至宪法也是人解释的 不论哪种 都依然可以称作法治社会
作者: lovetweet (诺的伟少)   2017-03-24 16:48:00
本来就要多数决 很遗憾 这样社会才会进步
作者: goldduck (哥达鸭)   2017-03-24 16:52:00
结果都少数霸凌多数这年头耍赖就想有糖吃?
作者: pojohn (蒙著脸代表武功高)   2017-03-24 17:03:00
因为90%的人没有权利 决定10% 的人的财产
作者: zxc8424 (HuGuu)   2017-03-24 17:04:00
财产个屁 又不是没给钱 讲的很像投票你家就被充公一样
作者: saisai34   2017-03-24 17:06:00
合理的作法是提高老屋持有税,依屋龄累进费率让市场机制去淘汰钉子户,虽然钉子户很讨人厌但用多数暴力的方式去残害私人资产这种作法有很多漏洞
作者: fun791128 (ting)   2017-03-24 17:39:00
所有权分为上级所有权跟下级(私人)所有权,国家对于私有土地之所有权仍保留相当支配权,针对土地特性及国家发展之需求,予以合理规划分配,john一直跳针啥
作者: gothshow (gothshow)   2017-03-24 17:45:00
很现实的是 法案过不了 因为对绝大部分的人来说 折旧率是简单的直觉 而立法者是人选出来的 他们要表达的民意不是正义 而且 绝大多数的人不会认为多数决有什么问题
作者: pojohn (蒙著脸代表武功高)   2017-03-24 17:50:00
真不可思议 居然有人会认为 有给钱就合理fun 现在不是 "国家"在征地 现在是 "建商" 在征地认为多数决不会有问题...可以判定为低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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