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宪案辩论 廖元豪:婚姻制度应与时俱进
司法院大法官会议今日上午针对同性婚姻召开宪法法庭言词辩论,声请人台北市政府代理
人廖元豪强调,婚姻制度应与时俱进,同性恋者与异性恋者有同样的需求,应纳入宪法保
障;声请人祁家威则说,在医学上同性恋是正常的,他反问,“对的人要对做的事,为什
么不可以?”
廖元豪表示,婚姻制度,是借由立法者形塑,每个社会都非常需要,在“变”与“常”之间
游走,不断在改变;在中国古代允许纳妾,现在则是一夫一妻制,以前如果女子无法生育,
会遭休妻,但现在婚姻不会把此当做婚姻存在的必要条件,从当代价值来看,一对一的忠诚
关系,应该被纳入法律保障。
廖元豪指出,想结婚的同志与异性恋一样,有结婚的需求,这是正当的,正当的人、正当的
关系,法律应包含进去,同志的加入不会造成现行婚姻本质的改变,反而巩固婚姻的价值,
同志认同婚姻制度这种一对一的忠诚,互负责任的体制,才会想要加入婚姻,并非破坏婚姻
制度,改变婚姻结构。
祁家威的代理人许秀雯律师则说,许多人以同志无法生育反对同性婚姻,事实上,生育此事
,就是歧视的根源,对于女性、同性恋造成深层的压迫,是对人性尊严的否定,对人格自主
的否定,与宪法价值并不相容,主张隔离但平等的法案,很难通过合宪要求,次等化、边缘
化同志处境。
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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