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闻] 北市拼都更 要代拆钉子户

楼主: petshopboys (果子狸之主)   2017-03-24 07:29:12
※ [本文转录自 home-sale 看板 #1OqK0o66 ]
作者: sandyfanss (单一麦芽威士忌N ) 看板: home-sale
标题: Re: [新闻] 北市拼都更 要代拆钉子户
时间: Tue Mar 21 23:01:01 2017
其实我以前在板上也分享过,再简单说一次好了
建议可以先看一下公视新闻议题中心整理的系列报导
http://goo.gl/gyJJkr
血泪都更系列,就可以了解为什么很多屋主不愿意同意,成功率又是如此之低。
我最无法接受的是现有程序的合理性,
通常建商会要求签同意书(其比例就是同意率),
你以为同意书会有分回坪数、负担比例、公设比等等详细的都更资讯吗?
没有!!就简单两三句话说住户同意委托实施者!
比你租房子的契约还随便
建商都码说因为还没送审所以当然没办法确定(我当然知道),
总之你先同意让我送,后面程序才能进行下去
结果呢?
同意之后就不能反悔,即使审查委员把原规划24楼砍成12楼也一样
或者审查委员不同意原车道进出方式,换个方式要大幅拉高预算
然后建商就说这样共同负担提高了,那建商/地主分配比例要调整,
这种涉及身家财产的委托竟然可以像开空头支票一样随便,
我也真是醉了
至于共同负担(都更成本)是怎么决定的,审查委员也只会意思意思帮住户砍一点价,
这种几十亿的案子竟然可以用议价方式来决定,
为什么不能准用招标的方式呢?
以上这只是其中一例,都更条例多的是为建商量身打造的游戏规则,
所谓的合法,合的是建商去游说立委所立出来的法,
各位以为游戏规则真的会有利住户?
总之,都更的本意是好的,但是很多好的东西引进台湾以后
只是官商勾结的工具罢了,BOT难道不也是这样吗?
※ 引述《Avandia ()》之铭言:
: ※ 引述《Adonisy (堂本瓜一)》之铭言:
: : 我以前也超希望被都更,但是我家这里是死巷,没有面临大马路
: : 建商根本不可能鸟我们不说,还有另一个问题:
: : 文林苑的房屋税从原来的1千变成 5万
: : 如果我在都更前知道这个事情,我是死也不会都更的,同意书上会选“不同意”
: : 毕竟家里装潢装潢一样漂漂亮亮的,不用缴管理费,我住二楼也不担心爬楼梯问题
: : 到底现在都更有什么好处呢? 我是真的想不出来了...
: 我知道本版大多数的人 对都更的概念仅止于房价上涨
: 因为台湾几乎90%以上的人从小就住在自己的老公寓里
: 不要说新房了 我看连电梯大楼都没住过
: 虽说有些环境维护不佳的电梯大楼 住起来比公寓还恐怖
: 但等到你有天老了走不动了 或是从costco 提了三箱可乐回来时
: 你就知道电梯的可贵了
: 尤其下雨天 舒舒服服地从停车场 把东西搬到电梯里
: 然后悠闲地提回家门口 如果连这样品质提升都无感
: 那我也不晓得台湾人对低落生活品质到底容忍度有多高了
: 另外都更后大多会成立管委会
: 一个好的管委会 确实对社区发展非常有帮助
: 当然我知道这里的人会说 挖靠 我每个月又要多两三千管理费
: 是的 当然你要有人帮你维护 有人帮你收信 收包裹 收垃圾
: 社区需要电力供应 需要维护 当然是成本
: 很多人是愿意付这笔管理费 只是连机会都没有
: 起码我个人目前是付的非常甘愿也值得
: 第一我的出发点也是帮助一些社会低阶人士创造一些工作机会
: 第二我回到家 舒舒服服 干干净净 何乐不为
: 况且 大规模都更对街廓的影响是很大的
: 你会发现人行道变宽了 你敢带家里小朋友走在你家门口了
: 你敢让你家小朋友在自己家门口骑不行车
: 而不是跟一堆摩托车摩肩擦踵走再一起 心惊胆战的
: 基本上 有小孩子 你的顾虑就不是只有你自己
: 都更到底有什么好处你想不出来
: 我只觉得
: 你应该只是无感于目前这种糟糕生活品质
楼主: petshopboys (果子狸之主)   2016-03-21 23:10:00
这篇说的真好 明明政府可以订定权变公式但啥都不做
作者: sbdr (鼻子直痛鼻血直流没看)   2016-03-21 23:46:00
难怪听老师说过,有个高行的法官一收到同意书,就卖给建商搬家了。连知法的法官都不想陪建商玩,这个立法吼。
作者: chogosu (nickname)   2016-03-21 23:51:00
好多东西可看,推
作者: moocow (void)   2016-03-22 00:09:00
这篇重要的没人回 然后一直再别篇文章一直骂不同意户 zzz
作者: horol (Kitten)   2016-03-22 00:12:00
推荐这篇,很中肯指出现行做法缺失所在
作者: moocow (void)   2016-03-22 00:16:00
不过那些人会跟你说本文是特例 建商都很规矩的 然后继续
作者: supa64 (淳朴商人)   2016-03-22 00:17:00
唉,为了酸而无视伪反宪法最初初终的能说啥,钉子户就算该死好了,没居住权?
作者: moocow (void)   2016-03-22 00:17:00
臭骂那些不参加的 还要求你滚出北市
作者: supa64 (淳朴商人)   2016-03-22 00:18:00
无视最初北市文林案100%同意的宪法解释改强制拆,科科。。。。。。。
作者: shiii (到了独立的年纪了)   2016-03-22 00:41:00
其实为什么要政府参与呢 这样不是拿纳税人的钱去补助那些人吗 就游戏规则订好 然后开征老屋的修缮税 让市场自己走吧 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的
作者: quiet93 (台大云嘉传真情^^ NI
对啊,强制拆的成本比提高税赋把他们逼走更高XD
作者: kusomanfcu (POE yea)   2016-03-22 01:02:00
因为增持有税和老屋鉴定影响一堆人的利益与选票选票考虑,还有改以上2个都更的价值就更低了
作者: Tosca (hi)   2016-03-22 08:18:00
奇怪 那为什么可以有住户一次签好几个建商的同意书那最后到底要算哪个建商的阿?
作者: uebahantw   2016-03-22 09:05:00
作者: reil (REIL)   2016-03-22 16:05:00
政府需要介入更多
作者: IrvinYuan (恶文远)   2016-03-22 23:01:00
这就是不相信估价和权变 觉得自己谈最厉害的无解循环了同意之后不能反悔有误 北市在计画公展结束前都可以直接撤回公版的事业计画同意书...要签私契就别问了...谁能事先管到双方合意的契约内容 只有反悔又不能合意解除时靠法院处理啦 至于规划把24楼砍一半这种事情是完全没有发生的机会...郝冰冰的两倍容积上限老旧公寓专案把奖励容积从上限砍回原形才有可能...一般更新也才1.5倍上限审查委员不砍价就不错了 大幅拉高预算这种事去翻翻看看历年会议纪录 找到一个案例就好了 给大家拜读一下也好目前都市更新的设计就是先决定量体在决定价格 要说空头支票吗 也不是不可以 但是要改就只能整套机制打掉重来事业计画是同意比例最后关卡 权利变换是不算比例的因为用权利变换就是采用一致的估价基准 否则就是要用百分之百的同意比例走协议合建 估价基准总不能不一致吧审查委员只会意思意思砍价这种和前面矛盾的事就不多说要用招标不是不行啊...私办案送件前自己玩...送完案件已经决定好实施者 如果是采成立更新会要怎么标也是所有会员的自由阿 不然已经决定实施者的案子要怎么强制人家放弃权利 不然就去说服用前后实施者权利移转办理也行啦至于公式还真的不知道怎么定...每个个案情况又不同是吧但是权变提列标准明明白白定在那边...不能当没看到吧要觉得都被建商吃死死 多看些案例 多听些公听会和现有的听证会 再看看那精美的成案率和完工率 就知道问题了公版同意书要签几份都可以...但是能送事计生效只有一份应该说同时能在主管机关有效的只能一个 至于私契嘛...
作者: LinOne (YuAnLin)   2017-03-24 07:40:00
大推!一堆人都在骂钉子户!我家不卖还不行逆!!!
作者: biglarge (大大)   2017-03-24 07:47:00
作者: francy430 (爬坡刷卡王)   2017-03-24 07:49:00
首都市容丑陋吗?
作者: purplvampire (阿修雷)   2017-03-24 07:51:00
法律面不周到应该是要求立法院去改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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