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aitai (测试)》之铭言:
: 杀直系尊亲属 管他什么理由 不是判死就是无期
: 这不就是早就不合时宜的 "天下无不是的父母" 观念吗?
: 事实上 当父母也没门槛
: 也没限制穷的 吸毒的 基因差的 有不良遗传的强制结扎不能生
: 随便都可当 父母品质参差不齐
: 最惨的是小孩还不能选父母 被烂父母生到
: 家庭失和哪能怪小孩
: 更可笑的是 父母杀小孩可是比照一般杀人刑责喔
: 同样是地球人 哪有父母比小孩贵重的道理?
: 有没有杀害尊亲烂法早该废除的八卦?
我觉得啦!
虽然天下有不是的父母
但是跟大多数的家庭来比真的算是少数了
所以也没必要废除,况且不是还有个酌情减刑这个法条吗?
所以这个问题还是回到法官身上
看到这篇问卦不免又想拿这个案例来说嘴
杀淫父焚尸 女儿男友判17年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0510/34218579/
女儿:17年
儿子:16年
注:儿子未成年!
几年前看过判决书,原本以为被鬼父强暴只是用来减刑的借口
看完才发现里面都在写鬼父死有余辜的罪状
这样还判17年?!
连未成年的儿子还可以重判到跟姊姊一样重是什么判决法?
要不要查查父家是给法官啥好处让两姊弟被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