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quare (爹卡路恰)》之铭言:
: 一直觉得政府很奇怪 为何要设计出这样复杂的规则一例一休
: 为何不直接提高加班费就好啊?
: 1.33 1.66 2.33 2.66 3.33 3.66.....等
: 直接累进式加上去 当老板发现加班不合算后
: 就会放弃让大家加班 改成多请人 让大家工作量减少
: 一例一修适用范围真的太狭窄 对于服务业 轮班者都无帮助
: 只用于典型朝9晚5的上班族
加班费本来就该累进 但是我觉得不该是单日计算
要用月为单位比较好
月薪/168 当基准
前面40小时1.5倍 40~80小时 2倍 80~120 2倍
不管平日加班还假日出勤都一样算法不是简单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