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北市将移除代拆申请限制 2/3住户同意即可

楼主: lolivo (丐幫幫主)   2017-03-22 18:51:08
1.媒体来源:
自由
2.完整新闻标题:
北市将移除代拆申请限制 2/3住户同意即可提出
注:柯市长果然勇猛,不仅解除文林苑10%不同意以下的限制,还比郝龙斌更狠楼地板面积
达75%就可以申请代拆,与会的代表还揶揄文林苑限制哄堂大笑,究竟这笑声背后代表的
是谁的利益希望大家看清楚了,叹。。。
3.完整新闻内文:
台北市副市长林钦荣宣布,1个月内将取消代拆申请规定,未来只要建商申请到拆除执照
就可提出申请,既使有3分之1不同意户也可。(记者钟泓良摄)
〔记者钟泓良/台北报导〕北市府今天与台北市各公会代表,召开“公私协力改革都更效
能对策研商会议”,公布30项都更对策提案。其中,台北市都更条例36条补充规定,须占
总户数10%以下,且户数5户以下才得申请代为拆除。副市长林钦荣宣布1个月内将取消该
项规定,等于未来只要建商申请到拆除执照,就可申请代为拆除,即使有3分之1不同意户
也可申请。
根据“台北市政府受理都市更新权利变换实施者依都市更新条例第36条规定请求代为拆除
或迁移土地改良物补充规定”,都更案代拆户占总户数10%以下,且户数5户以下才可申
请政府代为拆除。
都更案与一般建案不同,无须取得全部所有权人同意,只要都更事业计画、权利变换计画
通过,实施者就可以申请建照、拆照。而事业计画的门槛为3分之2所有权人、4分之3楼地
板面积同意,因此只要满足门槛就可以申请拆照;若补充规定移除,未来只要有3分之2住
户同意,就可申请代为拆除。
林钦荣表示,中央《都市更新条例》36条并没有户数限制,认为这个限制是“文林苑后的
恐慌症”,引发现场不动产公会代表哄堂大笑。他表示,台北市长柯文哲并不认为应该这
样规定,而是要回归母法,已经要求都发局在1个月内依法规程序废除这项规定;最后该
对策提案经现场代表拍手通过。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m.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013024
作者: C13H16ClNO (3955 老地方见)   2017-03-22 18:52:00
请问要去干拆屋业有哪些职位能应征的?这行业前景一片光明啊
作者: mecca (咩卡)   2017-03-22 18:53:00
台北科科拆
作者: fallheart (快丢我水球阿)   2017-03-22 18:54:00
猛,直接扫掉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17-03-22 18:55:00
赞,拆光垃圾钉子户
作者: mayjan   2017-03-22 18:55:00
像四楼公寓 有一个顶加 就拆不了了 所以2/3 合理这个是顶加条款啦 垃圾顶加
作者: yyc1217 (somo)   2017-03-22 18:56:00
公寓ok吧
作者: mayjan   2017-03-22 18:56:00
一堆40年的公寓
作者: archon (内湖流川枫)   2017-03-22 18:57:00
才40年别急,市中心有一堆 50+ 的处理完才输到你们
作者: erik777 (水树奈奈红白登场!!!)   2017-03-22 19:00:00
想清楚要自己都更还是要等地震帮你都更?
作者: pojohn (蒙著脸代表武功高)   2017-03-22 19:00:00
建商可以狂赚猛赚了..也可以拿来威胁住户了..不同意强拆现在答应都更才有得谈 等一过问槛 剩下的 谈都不用谈了
作者: liuyc888 (志)   2017-03-22 19:03:00
建商感谢柯批2018建商唯一支持柯批
作者: TWkiller (台狼)   2017-03-22 19:29:00
政府自己拆就好,放宽这种图利建商的路干嘛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7-03-22 19:31:00
现在就是自己拆啊 自己当坏人 建商好友 好好拆 还有其他词吗?但没这种guts 早点放弃都更吧 少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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