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恋上恐怖男友 分手裸照遭散布
2017-03-22 18:15
〔记者王定传/新北报导〕新北市范姓男子前年与14岁小女朋友小美(化名)嘿咻后,偷
拍小美只著上衣及内裤的性感照,事后两人闹分手,范男竟把照片上传聊天室群组,还传
讯威胁“不要搞到最后很难看”、“照片全裸的11张”等,新北地院依妨害性自主等罪判
范男2年9月徒刑,其中1年得易科罚金,可上诉。
检警调查,前年11月间,当时年约18岁的范男透过手机社交软件“BAND”结识年仅14岁的
少女小美,两人交往后,范男就把小美带回住处发生性行为,结束后,他还拿HTC手机偷
拍小美穿着上衣与内衣裤的性感照。
不仅如此,11月30日,两人再度发生关系,但12月间,范男因不满小美提分手,竟把小美
的性感照PO上LINE群组,随后传讯说:“你真的要惹毛我吗、你不想讲,你直接说,你不
要一直已读让我做出我会后悔的事情、不要搞到最后很难看你自己知道对我们真的没有好
处、影片47分50秒、照片全裸的11张”等。
小美因此报警,范男坦承犯行,合议庭认定他触犯妨害性自主、妨害秘密及恐吓危害安全
罪,判刑2年9月,其中1年得易科罚金;至于检方认为范还触犯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
例中的拍摄未满18岁之人为性交影片罪及散布未满18岁之人为猥亵行为图片罪;合议庭认
为,并无证据证明范有拍摄影片,至于照片虽可看到小美穿上衣与内裤,但图片经范男修
饰后略为模糊,难认是猥亵照,此部份无罪。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013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