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oug (好东西不签吗)》之铭言:
: 连上24天血汗班合法 林美珠:劳工可以拒绝
: 《劳基法》的4周弹性工时制度,可让劳工连上24天班仍不违法,粗估约有200万名劳工适
: 用此血汗规定。今立院质询时,有许多立委关切此题,但劳动部长林美珠说,这不能直接
: 叫血汗条文,该制度1996年就已经实施,当时是因为有行业有这样特殊需求,但连续排24
: 天上班,实际上还没有发现这个情况,且劳工可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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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了 一堆人重点放在“且劳工可以拒绝”
怎不看一下前面 “实际上还没有发现这个情况”
除非你举个反例 证明他公然撒谎 否则这根本是假议题
有些人觉得劳工就像狗
只要合法 你叫他做牛做马都会乖乖接受
所以既然连上24天班不违法 就表示劳工一定会连上24天班
事实上 劳工没你想像的那么蠢
老板可以开超级苛刻的条件 但只要没人接受 他就找不到员工
当然 有些人上五天班就受不了
又怕饭碗被愿意连上六天班的人抢走
所以想动用公权力 禁止任何人连续工作六天
这就是现代的劳工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