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703210459-1.aspx
同志婚蒙受不利 台籍男子拟告日违宪
(中央社记者杨明珠东京21日专电)日本“朝日新闻”报导,1名住在日本关东的台湾籍
男子与日本籍男子有逾20年相依为命的同志关系,但因非法滞留,将被驱逐出境。他认为
这是违宪,将向东京地方法院提告。
住在日本关东地区的这位40多岁台湾籍男子因非法滞留日本,将被驱逐出境,他认为日本
对性别取向的歧视,违反宪法所保障的“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将向东京地方法院
提起诉讼,希望日本政府撤销对他的驱逐出境令。
律师团指出,这起诉讼将是日本首桩同志因权利未获法律保障蒙受不利,因而控诉政府违
宪的案子。
这名台籍男子的诉状等指出,1992年他以留学的居留资格到日本之后,以短期滞留的签证
2度入境日本。他在日本期间与同志伴侣相识,1994年开始同居。
这名台籍男子在翌年知道自己感染了爱滋病,在他伴侣的鼓励下,持续治疗。而他伴侣后
来罹患忧郁症,无法工作的期间,由台籍男子负担家计,俩人互相成为精神上的支柱。
台籍男子的签证于1994年到期,属非法滞留,但因台湾的家人不能接受他与同志相爱,他
与家人关系疏远,于是他仍旅居日本。
2013年,借由支援爱滋病患团体的代表,他与处理性少数者人权问题的律师联络上,希望
能获得“在留特别许可”,也就是即使是非法入境或非法滞留也能因情况特殊,获准居留
。
去年6月,他打算向东京入国管理局(东京入管)自首,但因警员临检盘查,查出他非法
滞留,他遭到逮捕。后来,他之前申请的“在留特别许可”一直没结果,东京入管去年11
月对他发出强制出境令,他随时都有可能被强制遣返。
台籍男子不解为何“在留特别许可”办理未果,但日本法务省的指导方针列举,获准的要
素当中包括与日本人结婚的情况。台籍男子认为可能是“同性配偶形同夫妻的关系,没被
纳入考量”。
报导说,这名台籍男子与同性伴侣同居已23年,同志伴侣已年逾55岁,如果是异性配偶的
话,“事实婚”(同居但不办结婚登记)的夫妻曾有获准撤销强制驱逐令的判例。台籍男
子说:“俩人年纪渐大了,他是我家人,我想在日本跟他一起安静度过晚年。”
日本有同性恋者或双性恋者等共455人于2015年7月向日本律师连合会申请,要求劝告政府
或国会将同志婚予以法制化的人权救济。申请书列出了约30项不利的情况,包括在留资格
的问题之外,还有如果没遗书,无法被认可继承、伴侣亲生孩子的共同监护权未获认可等
。
后来,东京都涩谷区及世田谷区率先实施,由地方自治体实施同性婚的公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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