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jrq5785 (ejrq5785)》之铭言:
: 1.媒体来源:Apple Daily
: 2.完整新闻标题:拒临检惹议 李永得现身:我只是去买东西的阿北
: 3.完整新闻内文:
: http://imgur.com/a/nPR1n
: 李永得遭警临检。翻摄画面
: 客委会主委李永得前天在台北转运站遭警方盘查,他今天首度在事发后出面受访表示,当
: 天他没说自己是什么人,当天他就是一般市民,是“去住家附近超商买东西的阿北”,碰
: 到这样的状况,他争取国民应有的权益,态度也很理性,警方公布的录影带都很清楚。警
: 察的执法态度没很恶劣,但也不是很客气;任何人在完全没有预期、没理由之下遭遇到这
: 样的盘查,心里都一样都不会舒服。
是的,被盘查时难免会有意见。
李主委在盘查时,也没有恶言相向。
主要是李主委事后哀嚎时,说警察国家
加上民意代表出来砲轰,事情才越来越严重。
: 不过李永得也强调,《警察职权行使法》要客观认定有犯罪之虞的事实才可盘查,警方公
: 布的录影带都很完整客观,他不必跟警方各说各话,法律跟录影带都很清楚,社会大众去
: 看,大家各有意见,他都尊重。
客观认定犯罪之疑虑是很个人主观的。
犯罪之虞就是有可能犯罪,但还没犯罪。
在还没有犯罪的强况下,警察也只能用观察与盘查的方式来推测是否可能犯罪。
烟毒犯把东西放在购物袋里,没检查也不知道购物袋是否藏有毒品。
同理,除非是白目的枪砲犯,正常的枪砲犯也不会把枪枝大辣辣的放在胸前
所以,警察盘查时一定是由行人的外观、举动、气质与眼神来推测是否"有犯罪之虞"
当然不是百分百准确,但因经验的累积,而有其一定的命中率。
观察与盘查技巧当然可以精进,但没有人可以百分百靠这两项来命中目标。
如果光用看的就百分百看的出来,李主委看的出来邱委员会踹破门吗?
: 他说,这件事情中,警察执勤的SOP有无检视必要,以及在大数据的科技时代,完全依赖
: 盘查来提高破案率的执法观念,是否有讨论的空间,这个可以提供公众来讨论。
: (曾盈瑜/台北报导)
警察值勤的SOP确实需要检视,但.......
不就是警察盘查到李主委,李主委不爽罢了。
扯大数据的科技时代更夸张.....
要不如全体国人全部植入芯片好了,出事情时直接抓取芯片纪录。
或者,全国各地装满高清监视器,等出事再抓人。
抑或,每位警员上街时配备X光透视眼镜,让警察可以透视袋子与衣服内有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