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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支费养“马小九”马英九获不起诉
【法庭中心、张文馨╱台北报导】前总统马英九日前才因泄密案被起诉,台北地检署昨再
针对他被控在台北市长任内,用首长特支费养流浪狗“马小九”,以及涉用假发票报帐请
领特别费案做出调查结论,检察官根据特别费六年前已立法通过相关报支、核销行为的除
罪化等理由,因此处分不起诉马英九。
检认定已除罪化
马是遭告发一九九九年担任台北市长期间,领养的马小九一度因呼吸道感染住院医疗,却
用首长特支费以“礼品”名目核销相关九千九百元的开销;另还涉在一九九八年十二月至
二○○三年十二月间,先每月请领半数的市长特别费、十七万元,转汇到妻子周美青的帐
户内。
北检调查认为,立法院在二○一一年五月间,通过特别费除罪化法案,二○○六年底以前
的首长特别费相关案件,如涉刑事责任者,不罚,因此马小九案不再追诉。另外,马先前
已因特别费案遭起诉过,且经最高法院判决无罪确定,检察官认为这次遭控涉嫌每月转汇
半数特别费给妻子的部分,属同一案件等理由,因此也做出不起诉处分。马英九办公室昨
对此没有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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