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李永得风波》535号释宪案曾阐明: 盘查

楼主: KanoEikou (A MAN B MAN イケMAN)   2017-03-21 04:59:58
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完整新闻标题:
李永得风波》535号释宪案曾阐明: 盘查应有明确客观事实
3.完整新闻内文:
2017-03-20
〔记者张文川/台北报导〕警察能不能在路上随便拦人盘查、看证件?律师陈敬暐指出,
警察不可漫无理由,甚或以衣着不整、穿拖鞋、瞪警察为由而任意盘查路人,否则就是滥
权、违反比例原则,逾越必要的程度。
律师:警方作法违反比例原则
陈敬暐说,2001年大法官释宪535号认为,警方临检的规范不明确,临检的手段不论是路
检、取缔、盘查、检查,都属对人或物的查验、干预,影响人民行动自由、财产权与隐私
权,应遵守法治国家警察执勤的原则,临检的要件、程序以及人民对违法临检行为的救济
,都应有法律的明确规范,才能符合宪法保障人民自由权利的精神。立法院也因应这项释
宪,订立“警察职权行使法”。
但警察职权行使法中,对警察查证民众身分的要件,立法者仅用“合理怀疑”有犯罪等的
模糊之不确定法律用语,并没有订立明确的认定条件,陈敬暐认为,535号释宪案阐明,
警察人员对“人”的临检,因牵涉人身自由,要求更为严格,警方应举证更明确的客观事
实,来证明已达“致生危害或有产生危害之虞”的程度,警方要有客观上90%的相当理由
,比如疑犯看到警察转身就逃,或刻意转头闪躲,才能对当事人实施盘查临检,而非仅凭
低度的合理怀疑。
至于对“场所”的临检勤务,应限于“已发生危害”或“客观上合理判断易生危害”的处
所、交通工具或公共场所;陈敬暐解释,理论上大约要有5、60%的合理怀疑,比如闻到车
内有刺鼻异味,即可合理怀疑藏有毒品,才可临检。
不能因穿拖鞋、长得丑就盘查
陈敬暐认为,目前警职法的盲点在于,“相当理由”仍流于抽象而不具体,警方应将过往
的办案经验,量化整理一套具体的认定、举证标准,让基层警察有所依循,路人衣着不整
洁、穿拖鞋、长得丑、看不顺眼,都不应是盘查的理由,虽然通缉犯3个字不会写在脸上
,“但心里有鬼的人会瞪警察吗?神情慌张,眼神闪躲、飘忽才合理吧!”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1087345
5.备注:
推 ImBBCALL: 今天就一堆白痴说警察违法03/21 00:10
作者: ImBBCALL (抠机)   2016-03-21 00:10:00
今天就一堆白痴说警察违法
作者: uhmeiouramu (优文老祖)   2017-03-21 05:03:00
馆长在嘴R
作者: kutkin ( )   2017-03-21 05:04:00
签名档....
作者: janhon (海牛)   2017-03-21 05:04:00
瞪警察就说你心理有鬼,不瞪警察就说你心虚不敢看
作者: Octavius1202 (GG Din嘎~)   2017-03-21 05:06:00
等等会有人来跳针说阿那场所早就指定过了blablabla
作者: HoshinoAsuka (ほしのあすか)   2017-03-21 05:07:00
等会会有人说6-6是在释宪535后的 故无效
作者: BOOS0103 (台湾MAN)   2017-03-21 05:08:00
儿时曾因穿木屐去搭火车 在售票口被硬拉进桃火派出所恐吓。
作者: Octavius1202 (GG Din嘎~)   2017-03-21 05:09:00
我看干脆指定全台湾都是临检区好ㄌㄚ 释字是什么洨
作者: BOOS0103 (台湾MAN)   2017-03-21 05:09:00
那位警察还说要叫外面的出租车司机打我同学就只因为穿木屐
作者: MeShuKuMo56 (袂修干某呜囉)   2017-03-21 05:10:00
郑捷怎么没盘查到带刀 ???保放大队???
作者: SammySosa (小熊队砲哥)   2017-03-21 05:11:00
你是故意找新闻秀签名档的吧?
作者: MeShuKuMo56 (袂修干某呜囉)   2017-03-21 05:12:00
桃园不ey 外省人生的小孩子多
作者: Octavius1202 (GG Din嘎~)   2017-03-21 05:14:00
BOOSO103苦主拍拍QQ
作者: mio1987   2017-03-21 05:19:00
啊就看警察心情的...肥宅倒是不用担心被盯上啦
作者: summerkof (海平线)   2017-03-21 05:21:00
是没违法阿 因为警察没完成盘查手续就让他们走了
作者: imega (哎妹嘎)   2017-03-21 05:23:00
红明显。请支持立委修法,收回警察盘查的权力!
作者: BJkiN (小姐不要...夫人在看)   2017-03-21 05:23:00
脑残李自己对号入座,颇ㄏ。本版人权斗士比橡胶枪更会延伸
作者: focoket12 (小肥红)   2017-03-21 05:25:00
2001年释宪又怎样,16年过去了!重新再释宪一次看看
作者: MeShuKuMo56 (袂修干某呜囉)   2017-03-21 05:26:00
宪法如果真的有用 马19不会跟习大大握手 连爷爷不会去参加阅兵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17-03-21 05:38:00
在535后那就是没牴触阿干 不然李去打官司后申请释宪
作者: dream2 (假猛真龟流)   2017-03-21 05:39:00
以后盘查猥琐肥宅就对惹
作者: CGZB (ZB)   2017-03-21 05:51:00
警察的客观事实跟平常人的客观事实很不同吧?想知道为何穿得破烂不能当做盘查原因?今天没钱的才会挺而
作者: bof (蔷薇与乔麦田)   2017-03-21 05:52:00
平常人的客观事实:穿拖鞋,看了警察一眼警察的客观事实:穿拖鞋,看了我一眼林北不爽
作者: CGZB (ZB)   2017-03-21 05:53:00
走险,有钱的人会吗?另外被通缉的通常是过的好还是不好
作者: bof (蔷薇与乔麦田)   2017-03-21 05:53:00
嗯嗯 真的很不同
作者: CGZB (ZB)   2017-03-21 05:54:00
很明显的,应该是不会比平常人好,那穿着简朴难道不会是被通缉者的共通点之一?
作者: koreawargod (高丽战神金正恩)   2017-03-21 05:56:00
我不承认流亡政府伪宪法
作者: CGZB (ZB)   2017-03-21 05:56:00
是的,你无法推论出穿着简朴=坏人,但你也无法从任何外观上的特征推得 某特质=坏人。这样的话只要不亮刀亮枪亮毒坏人只要避开任何已公告地点,无顾忌的提升可移动范围
作者: BoBoooM (蹦蹦)   2017-03-21 05:58:00
倒果为因
作者: CGZB (ZB)   2017-03-21 05:59:00
要打个比方的话,就像是玩刺客教条吧你只要不要进入restrict area,不乱杀人, NPC根本拿你没皮条
作者: bof (蔷薇与乔麦田)   2017-03-21 06:01:00
加油喔 乡民的幻想世界无边无界
作者: CGZB (ZB)   2017-03-21 06:02:00
哪里不合理说说看,你可以说服我啊这是增加你立场支持好机会
作者: salinia (as)   2017-03-21 06:03:00
还在535 XD
作者: dream2 (假猛真龟流)   2017-03-21 06:04:00
衣着OX的应该有很高机会被黄琪诈骗
作者: FastGunMan ( )   2017-03-21 06:07:00
可疑中年伯伯在转运站穿拖鞋和回头看警察,手上拿一纸袋
作者: theword (111)   2017-03-21 06:08:00
那坏人只要穿得人模人样 像台中之前出殡的黑道一样 穿西装开名车 一样可以无顾忌的提升可移动范围
作者: Orzer (按☯KMT)   2017-03-21 06:14:00
遇到平民就临检,遇到统促党就龟缩,厂厂
作者: CGZB (ZB)   2017-03-21 06:16:00
如果可以用外观特征推论的话,就可以增加很多选项了啊你可以统计罪犯的穿着、表情、特征,说不定可以用上机器学习把判断盘查与否交给机器去辨识,那就会公正的多
作者: richjf (jeff)   2017-03-21 06:18:00
猪油要带风向了吗?
作者: theword (111)   2017-03-21 06:18:00
那要不要写个可疑外观sop ??机器辨识 = = ?? 你认真的吗 ......
作者: DomainT (DomainT)   2017-03-21 06:20:00
PUSH
作者: great5566 (伟大的5566)   2017-03-21 06:23:00
记者解释释宪?释宪后不就订了个法吗 就是看那个法那现在立委快点修法啊 干
作者: CGZB (ZB)   2017-03-21 06:28:00
应该是不容易拉,毕竟要电脑去判断动作,而非静态图像难的就是可疑外观不一定能被文字化,你用Neural training归类一个物品,中间的过程没有人知道是怎么判断的
作者: asd45674100 (asd45674100)   2017-03-21 06:30:00
违法不违法是法院说的 你以为是你看看条文就能定义出来喔 下次看到警察你可以挑战看看 看会不会被带回去查证 八卦仇警也不意外反正也没活在现实生活台湾治安靠的是多少这种才抓通缉犯 自以为的法律人颇呵
作者: theword (111)   2017-03-21 06:32:00
什么中间过程 = = 不就算法弄得 你对科技的幻想太浮了台湾要是真开发出这种系统 大家也不用吵了 这比google的深度学习跟美国警方做的犯罪防治网都还先进30年 ;;;; 直接开专利等著印钞票吧 = =
作者: CGZB (ZB)   2017-03-21 06:35:00
不是不知道中间过程,而是没有人能够口述为什么权重这样分配
作者: roe1986630 (洛小龙)   2017-03-21 06:36:00
听说日本有了 为奥运开发的 之前有新闻
作者: CGZB (ZB)   2017-03-21 06:36:00
今天他可能瞪了警察,但他又做了另一件事 所以判断成危险而另一个人虽然瞪了警察,但他做的是另一件,可能性就降低
作者: theword (111)   2017-03-21 06:37:00
...... 你要不要修一些基础的计算机课程 .......
作者: CGZB (ZB)   2017-03-21 06:38:00
人类拟的SOP都只是线性的判断,应该很难符合真实情况你说的是if else判断式吧?Neural training不是这样的算法
作者: theword (111)   2017-03-21 06:41:00
....... 你还是脚踏实地讲一些你了解的东西吧 ;;;
作者: CGZB (ZB)   2017-03-21 06:43:00
只是提出一个可能方向,给机器判断不加入人类情感 应较客观
作者: rvds (33)   2017-03-21 06:43:00
自由不意外 努力带风向 这次和三立对杠腻
作者: xx3877 (@_@)   2017-03-21 06:45:00
阿不就放李走了 这边一堆脑残是怎样他是被带走拷问了吗 唯恐天下不乱欸
作者: theword (111)   2017-03-21 06:46:00
google无人车上路目前也不涉及道德两难选择题 你要做的东西比阿汤哥演的关键报告还要更糟糕
作者: ewolf (跃动する残忍な嘲笑)   2017-03-21 06:50:00
那大法官怎么不干脆订个盘查标准
作者: CGZB (ZB)   2017-03-21 06:51:00
也不是说你被电脑判断出有危险就要被关了 看你怎么用而已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7-03-21 06:53:00
到时候会说 我不看警察也有事 又要有争议了 订越细
作者: theword (111)   2017-03-21 06:53:00
"看你怎么用"不就是加入人类情感吗 你前面又说给机器判断
作者: CGZB (ZB)   2017-03-21 06:53:00
现在其实已经有盘查标准,不过你训练的不是类神经而是人脑不过人是主观的动物可能夹杂情绪在里面,所以不被信任这机器只是用来判断“要不要盘查”而已啊,在这点上是客观的
作者: takeyourtime (钟点战)   2017-03-21 06:55:00
支持警察看你眼神穿着不对就可以在街上把你拦下来的脑残奴民赶快送香蕉给警察
作者: CGZB (ZB)   2017-03-21 06:56:00
而你后来被拿来用成被判断成危险就要关,那就不是正确用法
作者: takeyourtime (钟点战)   2017-03-21 06:57:00
CGZB你说的东西真的很糟糕,你没看过关键报告?
作者: theword (111)   2017-03-21 06:58:00
所以问题不是一样吗 = = 你依据什么选择要不要相信机
作者: jiayuan (jiayuan)   2017-03-21 06:58:00
党证即客观
作者: theword (111)   2017-03-21 06:59:00
器 ? 你要不要再写一个判断机器判断值不值得相信的机器判断 ??
作者: CGZB (ZB)   2017-03-21 07:00:00
不太懂,如果被判断成危险,那警察就上前盘查看有没有危险啊判断有潜在危险,那下一个动作就是去确认真实,没再判断一次
作者: theword (111)   2017-03-21 07:02:00
你讲的东西已经是这议题的步骤外了 大家就是在讨论依据什么东西去做盘查 而不是确定有危险后的盘查抓起来关或是其他处置
作者: CGZB (ZB)   2017-03-21 07:05:00
很多人怀疑警察无法客观判断是否有潜在危险吧
作者: theword (111)   2017-03-21 07:06:00
所以你那句"而你后来被拿来用成被判断成危险就要关" 就显
作者: arcysaint (allensaint)   2017-03-21 07:06:00
白痴跟低智商歹徒才会在警察面前曝露客观犯罪事实好吗
作者: CGZB (ZB)   2017-03-21 07:06:00
依据的东西就是那台机器,不然你能口述的外观都会有例外不是
作者: theword (111)   2017-03-21 07:07:00
大家就是在讨论依据什么作盘查 而不是你用黑科技做出的神奇机器打死盘查问题 再去做处置 = =
作者: CGZB (ZB)   2017-03-21 07:08:00
我那段是在说机器本身是客观的,要怎么用不是
作者: theword (111)   2017-03-21 07:09:00
所以说要怎么用的时候是不是一样有人类因素参杂在里面 ?
作者: CGZB (ZB)   2017-03-21 07:09:00
我前面就有提到喔,任何外观你都无法得出 某特质=危险
作者: CGZB (ZB)   2017-03-21 07:10:00
你就只用在随机判断盘查上,那他就没有人为因素啊
作者: karta018 (石头先生)   2017-03-21 07:10:00
眼神回避,那警察也得有拍到他眼神回避啊,不然抓了也是在那边你有我没有,然后民众到底有没有拒绝盘查的权利?也请不要一直拿以前被恶警盘查的例子来护航,现在既然都有佩戴摄影机,那你认为执法过当就去申诉,就算他说影片遗失也是会被惩罚,个人是认为这件事对警方士气的打击
作者: theword (111)   2017-03-21 07:10:00
那之后要怎么用的问题一样可以套任现在的盘查议题问你 要怎么用才会客观 ?
作者: CGZB (ZB)   2017-03-21 07:11:00
我认为的客观与否,是指你的判断是否加入情感,被看了一眼不爽,或者那个人刚好是你的仇家,又或者不同种族
作者: theword (111)   2017-03-21 07:12:00
所以说你的神奇机器及其客观的确认有危险要盘查 那之后的要怎么用的客观判断依据又是什么 ?
作者: CGZB (ZB)   2017-03-21 07:13:00
他身上有没有危险器械,是否被通缉
作者: theword (111)   2017-03-21 07:14:00
不是这个 是你之前所讲的你觉得有危险就抓去关 这样就是错误的 那这里面又要如何判断才会客观呢 ?
作者: CGZB (ZB)   2017-03-21 07:15:00
没办法预防思想犯拉,没那么行,只是代替警察判断的过程而已
作者: theword (111)   2017-03-21 07:16:00
所以我在问你盘查之后的处置要怎么做才会客观阿 lol
作者: mow1982   2017-03-21 07:16:00
警察没长眼。大官是你可以盘查的吗?太不尊重!!
作者: CGZB (ZB)   2017-03-21 07:16:00
还是要依靠警察当下有没有查到非法物品跟非法身份 来抓人最客观的当然就是身上有没有非法物,思想犯不能抓啊 没证据
作者: hongtm (台湾加油)   2017-03-21 07:17:00
说穿了就是大官被查不爽
作者: theword (111)   2017-03-21 07:17:00
那所谓客不客观 依据的东西是不是犯罪事实 ??
作者: CGZB (ZB)   2017-03-21 07:18:00
是的 是犯罪事实
作者: theword (111)   2017-03-21 07:19:00
所以你认为盘查时可以依据长相或穿着等非犯罪事实来作为
作者: MasamuneDate (伊达政宗)   2017-03-21 07:20:00
不承认流亡政府的伪宪法XDDDD,建议流亡政府还可以不用承认支那闽南人的公民身份,退他税再赶出台湾
作者: theword (111)   2017-03-21 07:20:00
审核条件 ?
作者: sazdj (大安金城武)   2017-03-21 07:21:00
问题是觉得可疑的人 多是凭经验用法律规范要查什么特征的话 准备犯罪的人可以避开呀
作者: taiwan009 (009)   2017-03-21 07:21:00
释字535是说有干涉人权的临检要有法律依据,后来就有警职法当依据啦,李永得这次还只是单纯的盘查而已
作者: CGZB (ZB)   2017-03-21 07:22:00
如果你依照犯罪事实,那你只能在案发现场逮补罪犯
作者: taiwan009 (009)   2017-03-21 07:22:00
警察根本没用强制力
作者: AxelGod (Axel)   2017-03-21 07:22:00
众肥宅崩溃
作者: CGZB (ZB)   2017-03-21 07:23:00
你的盘查将流于形式,除非盘查地点就将是案发现场,否则无法
作者: theword (111)   2017-03-21 07:23:00
所以回到原点啦 你都觉得犯罪事实是客观与否的判断基准
作者: theword (111)   2017-03-21 07:24:00
大家就是在讨论盘查依据非犯罪事实到底有无问题阿 lol
作者: kaodio (WOLRD)   2017-03-21 07:24:00
律师而已 你有督察室 柯P大吗 人家都说依法行政了zzzzz
作者: CGZB (ZB)   2017-03-21 07:26:00
那我认为否没有问题。你不可能在现场看到犯罪事实才盘查啊
作者: HappyKH (KH)   2017-03-21 07:26:00
签名档那个是来秀下限吗
作者: PlayPtt (α+β=γ)   2017-03-21 07:26:00
大胆 督X室已背书无不法盘查 岂是小小535可阻却
作者: CGZB (ZB)   2017-03-21 07:28:00
这要回去探讨为何警察不能随便盘查的原因,因为会被政权利用被拿来当作铲除异己,并增加胁迫让你知道有人在盯着你这样但如果政府不能借由影响警察判断是否盘查 来达到此目的那就不会有警察盘查被有心人士利用的情形。
作者: JuiFu617 (小夫)   2017-03-21 07:31:00
依照乡民的逻辑,警察最好当人形立牌,都不会有错
作者: steven211 (默)   2017-03-21 07:32:00
太好了 以后都当人型立牌
作者: theword (111)   2017-03-21 07:33:00
愈扯愈远 所以你最后还是认定警察可以依据长相穿着或其他
作者: JuiFu617 (小夫)   2017-03-21 07:33:00
那么好判断,支持只要盘查到良民警察就自动离职
作者: theword (111)   2017-03-21 07:34:00
来做盘查囉 ? 来前面那神奇机器其实可以不用做 XDDD
作者: JuiFu617 (小夫)   2017-03-21 07:35:00
法律面一堆法律用语自以为是,实际执行面又是一回事
作者: fantasibear (布谷熊)   2017-03-21 07:36:00
这点刚好警察没有 哈哈哈哈
作者: CGZB (ZB)   2017-03-21 07:36:00
没有啊,要切断有心人影响警察盘查动机,就要客观标准
作者: theword (111)   2017-03-21 07:36:00
因为其实你根本不在意客观与否 而是在意现场的犯罪有没有
作者: vykxtoz (云)   2017-03-21 07:37:00
这个律师发言前有去看警职法吗?依第四条人民得拒绝,李已经拒绝了而且警察并未“强制”盘查,何来警察违反比例
作者: CGZB (ZB)   2017-03-21 07:37:00
但客观标准无法被条列出来,就只好诉诸算法分辨危不危险
作者: JuiFu617 (小夫)   2017-03-21 07:37:00
客观事实(穿着,眼神,行迹)加主观判断且行经指定公共场所为何不能查证身分
作者: theword (111)   2017-03-21 07:38:00
"被预防" 在这效率下多盘查来防制犯罪对你而言远比客不客观重要多了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你不能想搞成关键报告那样 另一方面还要舆论说你客观 ;;;
作者: CGZB (ZB)   2017-03-21 07:40:00
在我幻想出来的技术下,预防犯罪与客观判断可以并存
作者: akway (生活就是要快乐)   2017-03-21 07:40:00
呵呵 一堆人马英九上身 先默认你会违法就监听你 没做亏心事 不怕被监听
作者: JuiFu617 (小夫)   2017-03-21 07:40:00
客观标准到每个人主观上又是另一种客观,你的客观并不等于他的客观,你的主观也不等于他的主观,尤其是身分查证这种侵害自由法益较小的发动要件
作者: CGZB (ZB)   2017-03-21 07:41:00
机器就是用来切断有心人主观影响警察盘查动机,让盘查客观
作者: JuiFu617 (小夫)   2017-03-21 07:41:00
我是建议研发一套预防犯罪人脸辨识系统,现在流行科技办案
作者: theword (111)   2017-03-21 07:41:00
并没有 即使在你那神奇科技的世界 处置一样要靠人的判
作者: theword (111)   2017-03-21 07:42:00
断 所以我才一直问你要不要再写一个判断AI 还是干脆做一整只机器警察部队 ??
作者: CGZB (ZB)   2017-03-21 07:43:00
处置不用经过判断啊?他人身上有没有内藏犯罪事实?很客观啊没刀没枪没毒,没被通缉,那就放啊,这没有经过警察判断
作者: theword (111)   2017-03-21 07:43:00
所以说 "预防没有显现犯罪事实的罪犯去犯罪" 这关键报告
作者: CGZB (ZB)   2017-03-21 07:44:00
而是现在这一刻的事实。
作者: theword (111)   2017-03-21 07:44:00
不就演给你看过了 = =你也可以去读一下黄世铭案
作者: CGZB (ZB)   2017-03-21 07:45:00
这不一样,关键报告里的事“预测”你会去犯罪而这里的是“调查”你有没有犯罪,你不该带枪你却带了
作者: gutalic (step up my game)   2017-03-21 07:46:00
长的丑也是有人权
作者: CGZB (ZB)   2017-03-21 07:46:00
那这当下你“已经”犯罪,而非尚未犯罪,当然客观抓你
作者: milk250 (牛奶好喝)   2017-03-21 07:47:00
以后抓抓闯红灯就好了啦 多余的事不要做
作者: CGZB (ZB)   2017-03-21 07:47:00
如果你只有两颗拳头要去揍人,那只有关键报告里才有办法抓
作者: theword (111)   2017-03-21 07:47:00
你要用新名词"调查"了吗 lol 你往上看推文你自己讲"预防没有显现犯罪事实的罪犯去犯罪" 你不能下面推文就
作者: CGZB (ZB)   2017-03-21 07:48:00
在我的条件下就只能放你去惹。思想犯不在探测范围内
作者: theword (111)   2017-03-21 07:48:00
当这句没讲过阿
作者: CGZB (ZB)   2017-03-21 07:49:00
我还是预防了他去犯罪啊,他带枪可能去杀人,我预防了他杀人但不代表他之前没犯持枪械罪吧?防止下个罪,调查现在有无罪
作者: theword (111)   2017-03-21 07:51:00
这里又错了 你都想抓他的客观犯罪事实 那他当下犯的是
作者: CGZB (ZB)   2017-03-21 07:51:00
我论点没改变过,可能一行一行字太难表达清楚了
作者: theword (111)   2017-03-21 07:52:00
枪砲弹药管制条例 而不是他根本还没做的杀人事实 所以说你的逻辑谬误是在你一职享用客观犯罪事实来将犯人定罪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