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oner (大屌帅哥)》之铭言:
: 遥想三年前
: 警棍在手的画面令人至今印象深刻
: 这三年来每天都想着要报仇
: 今天终于有机会了
: 觉青报仇三年不晚
: 是不是这个意思?
不是。是认为警察执法有瑕疵。
一堆拿美国说嘴的,大概不知道北美警察除非是在很必要的状况下才会盘查路人。一般新闻上看到的案子都是开车拦检。为何会这样?因为在北美,除非开车跟买菸酒,美国一般人没义务携带身分証明文件(驾照本身就是身分证明文件之一)。台湾那种随机盘查路人,本来就是很有问题。
至于毒品,如果警察都闻到味道,那他盘查也是刚好。
如果硬拗要文件,很多律师很乐意帮你跟政府讨钱。
但是有一点要注意:外国人可没有此一权利。所以如果你英文远低于一般美国人水准,那就会构成警察怀疑非法移民的条件。所以在海关,会在机场入境文件中提到,使用机场时,出入关的人是视同无条件给予海关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