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的拥死派跟政黑的拥死派真的不能比
素质低落到不行,对废死派一律用跳针骂战解决
还会有不判死=无罪=释放的可笑滑坡
既然要坚持杀人偿命,血债血还
那就玩到底吧
我建议
今后死刑定谳后,定谳日起算
90天后开放公民投票连署
只要满100人连署,被连署的犯人就三日内处死
但所有执行纪录都要电脑永久保存
若数年后案子被翻案,证明被枪决者无辜
那在那个案子投下死刑赞成票的所有法官和求处死刑的检察官,以及全部投票者一个都不
要跑
这是蓄意杀人罪,还是用国家机器杀人的最凶恶罪行,不下蒋中正
前面说的法官丶检察官,再加上从那百人连署抽出10个人
全部带到冤死者墓前
全 部 斩 首 一 个 不 饶
除非冤死者遗族代表一半以上愿意为他们愿意求情,才免死
但免死之后这些人必须奉养冤死者的遗族,剥夺政治权利7年
而法官 检察官 还要 削夺其证照 废其官位
15年内不得重考司法特考
这样既可以血祭被害者,还可以让被冤杀者也有法律代为报仇权
两全其美
至于说不成比例?不成你妈!
根据个人造业个人担,本来是这100人都该以杀人罪处死的
十一抽杀已经是仁慈了
大家说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