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白点拉
穷人跟死老百姓本就比较不重要
因为请个律师打这官司,一庭台北最便宜六万,从侦查到三审最少24万
现实面就是穷人比起有钱人和大官更没保障
而且他们知识上也比较薄弱不懂自己现在多危险的法律风险
像当年卢正说被警察叫去说说而已
就被刑求,最后物理证据完全兜不上也能枪毙
这案子可是监察院已经纠正的还是提早枪毙喔
欢迎去找找岛国杀人纪事-卢正案,就会看到我国的程序法有多烂
今天如果去搜到大官和有钱人
新闻爆出来,光是跟一般人的效力自然不能比
所以不要在那边谈有差别待遇,这个社会本来就存在差别待遇
而这个差别待遇你可以用钱砸去换来,看你要不要砸而已
不要像很多人想省钱自己不请律师,或者不花钱请好的律师乱请一些543的
输了很奇怪吗?
而台北市政府所谓的依法行政
基本上所谓的依法行政
法律本就有解释权,都是各自表述
到了法院再给法官判,而法官判的也未必会一样
一审二审甚至到了三审现在法院也是批评在批评法律审变成事实审
也就是我们实体法有了程序法还是乱七八糟
法律实务一堆法官和检察官大家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哪个敢说完全遵守程序法? 除非太离谱的不然还不是都说是解释权
郑捷案以后被盘查没人叫因为大家不知道细节
当事人也没出来该,所以要会该阿,不会该不会吉谁知道你权益受侵害啊?
大众又不是通灵魔法师
如果是像这样看个警察 穿个拖鞋就被盘查而且态度还特差
很多员警的问题不是盘查
是你他马的理由特烂态度又很差
像你看那个影片
那民众就跟警察说违宪了,警察还在那边耍嘴皮子
你嘴皮子那么强去当名嘴,不要在这边当警察
说什么啊我们要像呆子就对了在那边硬ㄠ,实在把第一线法治人员的脸都丢光了
就很简单的问题麻
你用哪一条行驶你的公权力,基于怎样的理由行使麻?
你连用什么权力都讲不出来,要怎么执法?
且这也不是很紧急的状况,也没有很明显的犯罪行为,会被战刚好麻
正确的是要把法条拿出来
google一下杨律师你就看到
一个律师狠狠打脸警察的法治教育
最后要不是检察官跳出来帮忙
这些警察通通移送法办
检察官凹那个要不靠高检署罩,再议失败杨律师没再去做释宪
不然很多我看释宪后又要被大法官狠狠打脸了
实务上警察当然有其可以怀疑的空间
但你这理由也太烂了吧
喵个警察穿个拖鞋
你就要拦?
阿这么烂的理由,这比那个杨律师的理由还烂
当初杨律师为了挑战宪法535
还去躲起来什么的,做一些让警察怀疑的动作
这个没躲没跑,看一下警察 穿个拖鞋
这样你也拦?
护卫人权就觉青?
这么离谱的临检也能护航
我才是醉了
关键是:
重点检查就算放宽一下法律幅度让你过,你自己理由那么烂自己不知道
还在那边跟民众耍嘴皮子,就表示法治教育鸭蛋阿,然后发现得罪大官了
才在那边怕和喊冤,说自己没做错,有种你就再凶一点啊出来FB呛阿
很明显就错了,自己理由很烂,就态度好一点,多数民众也愿意配合
理由超烂,态度又差,给你盘好像欠你的被战活该阿
1.最基本的以什么原因怀疑要说
2.以什么法条最为基础拦查
3.自己的警察身分表露和所属分局
这三个条件至少要做到吧
在没明确犯罪行为的情况下,警察自己要好检讨自己的盘问态度
大家就能互相体谅,好歹领的是全民的纳税钱,退休金全民买单
不要在那边邱三小朋友,就像那个民众说的,公务员是国家的表面
你妈的到时候随便搜查到结果是比方什么海外高层
态度特差,丢脸丢到海外去,如果理由很烂,态度就好一点
这件事情也不会闹那么大
基本上盘查就是把你当犯罪嫌疑人麻?
有人会喜欢被当犯罪嫌疑人吗?
等于帮人家贴标签麻,而且你理由又那么烂
看那警察那种跟没犯罪行为的民众在那边大小声
就觉得白烂,照警察这种作法,以后去公家单位办事,公家单位也可以跟你大小声囉?
就事论事,就好好说你是依照什么原因盘查的
态度好一点,相信一般人就都能体谅
明明就是一样再盘查
我遇过有的警察就是态度很好,而且就有讲法条和勤务执行原因
身分证 驾照 通通给你看 也配合
有的好像就是把你当犯人,跩个二五八万的
当个条子好像是皇帝一样
看了就觉得国家很没素质,就跟那个民众说的一样
公务员是国家门面,要更注重自己执法和讲话的态度
当年535也是一个没有钱人的为了捍卫自己的法律权益找来人权律师帮忙
才得以成就这篇解释文
人权的进展本来就很缓慢,都是因为一些离谱的个案
社会大众才得以享受到更好的程序法和人权
苏建和和徐自强都拿他们几十年的光阴才成就程序法的进步
有的人自己觉得没差没关系,你要被警察违法搜索是你的自由
但有人觉得有差有关系,不想被违法搜索也是他的自由
而要断定有没有依法行政,就只能叫当事人李主委去提告,输了再去释宪
定谳以后才能确定了,不是台北市政府和警察在那边嘴一嘴就说了算
法律解释权在法官和大法官
不是台北市政府 警察 和 李主委
丢去释宪,也才有顺势可以修警察职权行使法的修法机会
把什么问题都泛政治化
对法律是没帮助的
重点是着眼于现在这个情况,是否以后能改善才是重点
引述《DongRaeGu (东拉菇)》之铭言:
: 这个新闻最可笑的点在于因为李永得的不悦,觉青开始检讨警察临检的界线,
: 然而警察职权行使法第6、7条(关于公共场所警察查身分之要件),目前的这个版本,
: 没有记错的话就是民进党版,提案的委员是陈其迈等人,
: 关于身分查证第6条的要件、第7条的程序,都是按照J535大法官揭橥之精神而立法,
: 加上今天台北市政府发言人已经出来表明柯文哲的立场,是力挺保安大队依法行政的:
: https://udn.com/news/story/10947/2352986
: 既然柯文哲都背书昨天保警已践行合法程序,那为什么觉青还是要骂警察临检违宪?
: 如果今天保警依据警察职权行使法第6、7条执行公务依然违宪,
: 那其实根本原因还是在于立法问题了不是吗?
: 问题是警察职权行使法已经立法超过十年,为什么都没人检讨修法?
: 当初郑捷案发生后,保警直接进入北捷随意盘查可疑乘客时,
: 也不见觉青出来骂警察违法、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借机违宪扩权啊?
: 北市警察经常在犯罪高风险区域的车站、闹区挑选主观认定有问题的人物进行身分盘查,
: 怎么几乎所有人都支持而不喊违宪,甚至还称赞北市高见警率带来治安上的安全感?
: 那何以今天李永得一被盘查,个个又都摇身一变成为了宪法人权大师?
: 警察临检程序的细致程度或有检讨空间,判断临检对象的可疑要件或可更加具体,
: 不过实际上即便在美国,临检实务仍然是仰赖第一线员警的经验判断,法院也一样尊重,
: 所以昨天的临检根本问题就是在于因为对象是李永得才会被检讨,
: 如果昨天的角色换成一般普通老百姓,甚至真的给保警抓包是通缉犯或烟毒犯,
: 觉青是不是又要力挺警察勇于任事在车站抓人抓得好了?
: 倘若警察临检已构成违宪了,今天该做的不是应该是修法跟修正执勤SOP吗?
: 还是说目前警察的权限完全没有问题,因为要预防犯罪本来就该适度限缩人权?
: 那下一次你我这些一般老百姓遇到警察查身分时,还是只能摸摸鼻子交出身分证,
: 只因为你我不是有头有脸的大官?
: 这种因为个案骂警察却又不认为该修法的双重标准,逻辑是完全说不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