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无故被盘查 李永得:台北戒严了?

楼主: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7-03-20 08:38:08
※ 引述《nfish (这个世界是怎么了)》之铭言:
: ※ 引述《Pttntu (Pttntu)》之铭言:
: : 台湾变成警察国家?客委会主委李永得今天下午外出买饮料时,
: ^^^^^^^^^
: 这句PTT发明的觉青名词可以翻译一下让我笑一下嘛
: 在美国你无故拒绝盘查,早就拔枪了,别的废话都不用
: 先送你进看守所24HR再说
美国哪个法条有这样写?违法盘查的警察也可以拔枪把人送看守所?
: 而且警察被法律
作者: nantou049 (大螃蟹)   2017-03-20 08:39:00
谁说只能罪犯盘查的?
作者: r89556 (pachuching)   2017-03-20 08:39:00
那到底谁说了算这条本来就是建立在经验法则了
作者: kogorou (苗栗小五郎)   2017-03-20 08:39:00
客观上就很难定义了吧 怎么翻译
作者: olaqe (永远不是我就能实现)   2017-03-20 08:40:00
直接废掉盘查啊 盘查可能会查无实证而且又流于员警主观臆测
作者: one60314 (大麻公共汽车666号)   2017-03-20 08:40:00
认真问,笑翻是真的笑翻了ㄇ?
作者: wds824 (wds824)   2017-03-20 08:40:00
哪有客观上犯罪嫌疑的定义吗? 一直看警察走了没算吗?
作者: SAABSAAB (无言)   2017-03-20 08:40:00
犯罪嫌疑 是要怎么判定 你看得出谁犯罪喔
作者: steve1012 (steve)   2017-03-20 08:40:00
推 美国那段根本乱讲 一堆键盘出国人
作者: nantou049 (大螃蟹)   2017-03-20 08:40:00
考生不要学会几个释字就整天拿出来献宝
作者: r89556 (pachuching)   2017-03-20 08:41:00
你觉得是客观才是客观吗
作者: kogorou (苗栗小五郎)   2017-03-20 08:41:00
这篇最没极限XDDDDD
作者: lX (我要挑战1个X)   2017-03-20 08:41:00
你的最后一句很好笑XDDD 可以叫dpp直接立法 警察只能盘查罪犯好不好?好不好?
作者: hipab (嗨趴)   2017-03-20 08:42:00
第一天住台湾?第一天看我们南部人穿拖鞋喔
作者: olaqe (永远不是我就能实现)   2017-03-20 08:42:00
本来就只能针对犯罪人进行盘查啊 常人盘一天也盘不出个鬼
作者: Mohism (墨者)   2017-03-20 08:42:00
美国有法条喔? 觉青脑袋装屎不意外
作者: ts01075701 (snake)   2017-03-20 08:43:00
罪犯脸上会写我是罪犯吗 只能盘查罪犯等于不用盘查了
作者: winnabe (请你不要迷恋哥)   2017-03-20 08:43:00
在台湾公务员还真是多做多错 刁民多啊 难怪养成不做不错
作者: olaqe (永远不是我就能实现)   2017-03-20 08:44:00
本来非现行犯 警察凭什么没事拦人?警察国家逆?
作者: Kenyan (肯尼亚人)   2017-03-20 08:46:00
没用
作者: sliverstream (Jabulani)   2017-03-20 08:51:00
觉青不意外啊,还在睡喔干
作者: GalacticEcho (森罗万象)   2017-03-20 08:53:00
警察看到可疑人物不能盘查,那以后都等罪犯杀完人后再抓就好。
作者: koba2266   2017-03-20 08:57:00
课委会找警政署麻烦
作者: duo0518 (Kira)   2017-03-20 08:58:00
"见警神色慌张,乘机逃跑或规避" 主委频频回头又快步离开不知道有没有符合?
作者: lineage599 (益)   2017-03-20 08:58:00
不是看1项,请看第6项....
作者: Minegun (Minegun 麦肛)   2017-03-20 08:58:00
所以都不要盘查 泡茶就好XD
作者: olaqe (永远不是我就能实现)   2017-03-20 08:59:00
合理怀疑本身就是主观的而不是客观的 不要怀疑不就好了?
作者: kogorou (苗栗小五郎)   2017-03-20 09:06:00
贴一堆法条结果也没说客观怎么认定阿 装死阿
作者: lineage599 (益)   2017-03-20 09:09:00
请看影片,警方有表示该场所是他们保安大队指定的场所了唷
作者: kogorou (苗栗小五郎)   2017-03-20 09:11:00
那以后大家都贴一贴叫人自己看好啦 很会叫人翻译很行 自己要解释就叫人看条文 ㄎㄎ
作者: lineage599 (益)   2017-03-20 09:12:00
而且也不一定是如你所说的要经过警察局长。法条如下:  前项第六款之指定,以防止犯罪,或处理重大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事件而有必要者为限。其指定应由***警察机关主管长官***为之。
作者: kogorou (苗栗小五郎)   2017-03-20 09:12:00
这双重标准我也是没办法呢
作者: hanweileo   2017-03-20 09:18:00
作者: kogorou (苗栗小五郎)   2017-03-20 09:21:00
所以还是警政署的举例阿 你是不是解释不了就贴举例敷衍阿
作者: lineage599 (益)   2017-03-20 09:21:00
自由新闻下方有影片,大约55左右,所以一堆人在争执是否有合理怀疑真的是很...
作者: kogorou (苗栗小五郎)   2017-03-20 09:22:00
还是你也需要帮忙翻译 啊?所以勒 内规拘束警察谁不知道 我猜你也还是不会解释你的客观吧 ㄎㄎ我从头到尾都在问你的客观解释 结果一直跟我扯警政署这逻辑概念也是没什么极限没学好中文真的很可怜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骑士)   2017-03-20 09:38:00
所以说,警察就是觉得有犯罪嫌移吧?他说眼神闪烁
作者: lineage599 (益)   2017-03-20 09:47:00
重点是,转运站已经是被上级指定的公共场所了,可以盘查,根本不需要适用1项1款需有合理的怀疑,这样有人会说是不是有违反人权的问题,所以公共场所的指定必须经过上级的指定才能决定,并不是在任何公共场所都能任意盘查的。至于新闻提到的穿拖鞋、眼神等等合理怀疑的问题是在一般尚未被指定的公共场所才需要讨论是否有合理的怀疑。
作者: kogorou (苗栗小五郎)   2017-03-20 09:52:00
所以我就问嘛你的客观跟我的客观不一样怎么解释你还是只贴解释没回答我啊 还是你答不了 到底
作者: lineage599 (益)   2017-03-20 09:56:00
T大我看我们不用再浪费时间啦。有人永远都在卡卡的动滋动滋 哈
作者: kogorou (苗栗小五郎)   2017-03-20 09:57:00
ㄎㄎ 乡民标准起手式阿 回应不了就说不要浪费时间结果人家说什么都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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