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什么时候动保法才会废除?

楼主: banana2014 (香蕉共和国)   2017-03-20 01:07:15
※ 引述《freebug (Freebug)》之铭言:
: 马的
: 台湾一堆垃圾法律
: 最废的根本是动保法
: 人不管好去管猫狗
: 脑残立委
: 像这种垃圾法律什么时候才会废除?
: 有卦吗?
《动物保护法》应该立即废除
以下几点是废除动保法的理由:
1. 动保法充满矛盾与漏洞,举例而言:
动保法第六条规定不得虐待或伤害任何动物,
但是又在第12条不限制经济动物及实验动物之宰杀
宰杀过程必定会伤害动物本身,
所以两条互为矛盾
2. 整体法律都只对犬、猫等人为饲养或管领之脊椎动物进行保护,
其他同等之脊椎动物如鸡猪牛羊等动物却可任意进行宰杀
而且法律对于“经济动物”之范畴太过笼统,
如果就皮毛、肉用、乳用、役用或其他经济目的而饲养或管领之动物,
难道说犬、猫、兔等动物就不能当作皮毛、肉用、乳用等经济目的来使用或屠宰吗?
故以公平性而言应该也要将该法所谓的“犬、猫”等动物列为经济动物才符合对所有脊椎动物的一视同仁
3. 动物并非人类,不应以法律保护之
法律制定的目的是为适应人类社会之变迁及情势发展所制定,
亦即法律旨在规范人类生活之维持与保护
又法律强调人类社会之正义、平等性及客观性
保护动物既不符合社会正义、也并非保护或规范人类生活为目的
该法制定原则根本不符合以上法律之基本功能与目的
故动物不应以“法律”予以保护
4. 很多人认为“虐待甚至屠杀猫狗等宠物”是件非常奇怪而不应该做的事
但别忘了这单纯只是我们对宠物莫名溺爱的想法
如果宠物不该被虐待或甚至屠杀
那么鸡猪牛羊,甚至是其他软件动物、节肢动物(昆虫)或是非动物的细菌、病毒理应也要享有同等的权利
毕竟它们也是“生命”也应该要被尊重
为什么人们只偏爱保护他们身边被认为是“应该保护”的动物而却忽视其他动物的保护呢?
这样似乎不符合整体的公平性
结论是《动物保护法》应该废止,而且就法律整体而言完全不符合平等性以及法律制定过于主观。犬、猫等供人类玩赏、伴侣之“宠物”享有比其他动物还要崇高的保护,经济动物、实验动物就不是“生命”而不应拥有同等的保护吗?
再者,何谓“宠物”?
供玩赏、伴侣之目的而饲养或管领之动物?
这根本是对特定动物的偏爱及骄纵!
而且法律还特别强调是“犬”和“猫”呢…
根本是主观想法
所以动保法应该整个废除,再说动物本来就不应该拥有与人相同的权利,
整个法律根本就是以主观的观点在溺爱宠物/动物
而且该法对人类社会一点帮助也没有!
作者: cuh127ccc325 (cuh127)   2017-03-20 01:11:00
动保的要来战了
作者: ivan22809 (face)   2017-03-20 01:14:00
人类根本不该饲养宠物 动物就是要回归自然
作者: heat0204 (heat)   2017-03-20 01:19:00
救得了A 救不了B 所以都不救 以示公平 ?
作者: jerick (杰.J)   2017-03-20 01:26:00
救什么?动物有动物的世界,人有人的世界,人动殊途。
作者: heat0204 (heat)   2017-03-20 01:30:00
就一起存活在一个世界 你是平行世界哦
作者: seldom (和枫)   2017-03-20 01:47:00
世界不是只有人好吗?少自以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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