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判决,判决内容里证据的内容证明有性行为的证明力真的很薄弱,只能证明有独处。
但判决是判决主文和理由没呈现出来的原告、被告间交户诘问内容,这个应该是在这案形成法官有罪判决的关键。
但证据力真的很薄弱,不过她是未成年人又是女生刚好符合台湾这个社会认为弱势的2个角色,如果我是法官我也会判有罪。
判无罪新闻会怎写大家应该都能猜到又要被女权团体和一群自以为正义的台湾人围攻搞不好还会跑到我家来围我。
判有罪顶多就几个人骂骂,多数人感到满意就没事,还符合最近有名的句子“ 司法不能违背人民的期待” 、只依证据判决又要被骂奶嘴法官、恐龙法官、没有社会经验等,这个判决很有社会经验一男一女单独共处一室会做什么大家都猜的到只是没证据。
这个判决很符合多数人民的期待,这不是台湾人想要尤其是觉青们,只是男性们要好好保护自己在这种社会氛围下,司法官人人喊打要法官只依证据判决已经很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