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
12岁女童想结婚 网遇变态男上床遭藤鞭
2017-03-18 16:02
〔记者张瑞桢/台中报导〕对爱情充满憧憬的12岁女童小芳,透过网站“爱情公寓”认识
蔡姓男子,去年初次见面当天,就被蔡男带回家发生性关系,但小芳不知蔡男是变态,不
准她穿裤子,还持藤条鞭打她的屁股,徒手掴脸成伤。蔡男辩称是小芳自愿挨打,想戒除
卖淫恶习,法官却发现小芳与蔡男上床前还是处女,没有卖淫、更无同意鞭打屁股,依妨
害性自主罪,将蔡男判处徒刑4年6月,伤害罪判处6月徒刑。
台中地院判决书指出,小芳(化名)案发时尚未年满12岁,却对爱情与婚姻充满憧憬,她
在“爱情公寓”留言,指自己想要结婚,因而与蔡姓男子成为网友,去年2月4日初次见面
的前一天,蔡男传“藤条”照片给小芳,还指想要用藤条打小芳,小芳虽回答“用那个打
会痛死啦”,但并不以为意,翌日上午赴约后,就被蔡男带回家发生性关系。
事毕后小芳洗澡,蔡男却不准小芳穿裤子,只能穿上衣,还用藤条鞭打小芳屁股,留下两
道鞭痕与两处瘀血,之后又发生第2次性关系,结束后蔡男以小芳卖淫与说谎为由,徒手
掴脸成伤,当天下午4时小芳的母亲打电话来,感觉不对劲而报警。
蔡男辩称不知小芳是国小女童,误认是已成年的高职学生,他没有与小芳发生性关系,但
他承认鞭打小芳屁股,理由是小芳想戒除卖淫,要他拿藤条打屁股,至于掴脸原因,蔡男
宣称小芳说谎,骗他已经不再卖淫,实际上却保留嫖客通讯资料,他才会打小芳,逼小芳
不再卖淫。
不过,医师检验发现,小芳与蔡男性交前还是处女,不可能卖淫,小芳身上采集到蔡男的
基因,显示两人发生关系,另外,小芳也坚称,并未同意蔡男鞭打她的屁股,也没有同意
掴脸,台中地院法官认为,小芳虽自愿与蔡男发生关系,但小芳一脸童稚,与高职学生差
异甚远,蔡男应知道小芳尚未成年,依对未满14岁男女为性交罪,判处徒刑4年6月,伤害
罪部分判处6月徒刑,这部分可以易科罚金,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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