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惨遭4星国男蹂躏肛交 她隐忍性侵苦求:别伤害我朋友!

楼主: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7-03-18 09:07:31
※ 引述《wookor (水天宫)》之铭言:
: 今天如果有个异性恋男人三更半夜跑去228公园打
: 赤膊喝酒喝到烂醉,醒来发现被肛的乱七八糟,不
: 管我认不认识这个人我都一定把他笑的跟智障一样
: ,我认识的男人当中会干这种事的一个都没有,更
: 不要提被肛完还哭着说-我有半夜去228喝酒的权利
: 是肛我的人不对这种智障发言的人,这个不是智障
: 什么才是智障?
: 对阿,法律没有规定女人不能去陌生人家里喝酒,妳
: 当然有权利去,难道法律有规定不能网络呛人开嘲
: 讽吗?既然没有,大家当然也有权利酸人呛人,讲
: 智障是智障居然还要顾虑智障的心情,明明只是陈
: 诉事实而已,连侮辱都算不上,是说我感觉好像要
: 入桶了……
:
作者: formatted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7-03-18 09:08:00
自己要负泰半责任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7-03-18 09:09:00
不能接受又怎样? 现实就是这些东西一直发生那么多血淋淋的案例在前面 结果自己还不自觉
作者: PoBa (破巴123)   2017-03-18 09:10:00
就真的啊 谁叫你要_______
作者: BRANFORD (请保佑我的父亲)   2017-03-18 09:10:00
杀人魔的例子,真的有议员说都是滑手机和睡觉造成的啊
作者: baiya   2017-03-18 09:12:00
没有自我保护的意思 别人都能守道德保护我 三宝就诞生了
作者: ericisaac (白当一包)   2017-03-18 09:12:00
事实比什么自以为是的论点都残酷
作者: solsol (乱风)   2017-03-18 09:13:00
乡民把自己当键盘法官 你是真的把乡民当法官喔
作者: mengertsai (发酵系肥宅)   2017-03-18 09:14:00
所以我笑是犯法了?
作者: PoBa (破巴123)   2017-03-18 09:14:00
自已要往风险高的那边走,没人会阻止你,但错误的决策要自己负责,现在有法律还算是给你们这种人一种保险了,都几岁了不要什么事都一直该该叫,我他妈当军官就是打起仗来就要壮烈牺牲啦,他妈的谁来保护我?你?
作者: solsol (乱风)   2017-03-18 09:15:00
乡民讲话对司法这么有用的话 怎么废死会这么猖狂
作者: duriel3313 ( 4545)   2017-03-18 09:15:00
这篇才是对的,这是法理,不自觉也不代表活该
作者: GFDS (on diet)   2017-03-18 09:15:00
宝可梦盛行时 很多人都检讨那些玩家
作者: WWWWWWWWWWWV (台南曼尼)   2017-03-18 09:15:00
笑死,被诈骗本来就是会被笑
作者: storyo11413 (小便)   2017-03-18 09:16:00
风险高不高人家都清楚啦 拍拍 骂性侵 洒花就对了
作者: dixieland999 (迪西兰)   2017-03-18 09:17:00
我是觉得...举例都分不出来当中差异的也是很可怜讲出来的例子自己想一想都觉得不合理了XD 这叫诡辩
作者: solsol (乱风)   2017-03-18 09:18:00
受害者被炸骗会被笑===>根本是诈骗犯沙文主义,减轻其罪责
作者: cwind07 (恐龙时代)   2017-03-18 09:18:00
懂风险就不会举这种例子 风险是有分等级来评估 举的一堆
作者: Alenine (小灰)   2017-03-18 09:18:00
你这样会害那么指责被害人的人玻璃心崩溃啦XDD
作者: cwind07 (恐龙时代)   2017-03-18 09:20:00
根本好笑 不是任何事物有风险就是同一级好吗 不懂装懂
作者: GalLe5566 (给力5566)   2017-03-18 09:20:00
所以嘲笑会发生什么事?
作者: q2825842 (co_iserial)   2017-03-18 09:20:00
你也完全搞错法律定义的责任和社会规范定义的责任
作者: solsol (乱风)   2017-03-18 09:21:00
那些被骗的老人家早有人被笑了 你看了没?现在才想要看喔
作者: riomusi (ads)   2017-03-18 09:21:00
你举例的风险,跟当事人去陌生人家中喝酒的风险出很多吧
作者: GalLe5566 (给力5566)   2017-03-18 09:21:00
认真问 会发生什么事? 讲啊? 说看看啊? 你就说啊?
作者: rv0918 (Lee)   2017-03-18 09:21:00
有道理喔 表示网络钓鱼也完全可以?
作者: q2825842 (co_iserial)   2017-03-18 09:22:00
后者不需要犯罪事实的出现,也不需要受害-加害者的关系
作者: GalLe5566 (给力5566)   2017-03-18 09:23:00
到底要不要说嘲笑人会发生些什么事?
作者: tbiarenas (tbiarenas)   2017-03-18 09:23:00
哎呦 你管别人怎么想干嘛
作者: PoBa (破巴123)   2017-03-18 09:23:00
人类是视觉动物没人可以否认,当然看到别人正就上去干是不对的,但#夜店#穿着暴露#性感,就是很明显的在引诱犯罪,况且前车之鉴那么多,高风险也是事实,那么“有机会“被性侵,不是也是已知的风险吗?讲的大家都不知道什么是被害的风险一样,就像一个女生可以穿着一件衣服,上面写:超想被强奸,强奸他是犯法没错,但他妈的这女的被强奸的机率一定比菜市场阿姨高,谢谢
作者: rv0918 (Lee)   2017-03-18 09:24:00
钓鱼的人只是提高风险 被钓的人才是实害者 钓鱼有错吗
作者: GalLe5566 (给力5566)   2017-03-18 09:25:00
如果你认为 具有法律权力的人才能大声说话 那我跟你说会告人的惯老板不能被批评 懂吗?
作者: PoBa (破巴123)   2017-03-18 09:25:00
真的 推楼上
作者: UncleGary (阿甫)   2017-03-18 09:33:00
风险大小的差别而已 风险大你还硬闯 出事了就欠酸啊
作者: OtisChen (Larmes)   2017-03-18 09:34:00
跟乡民认真什么
作者: PoBa (破巴123)   2017-03-18 09:34:00
等你回我啦ㄇㄉ
作者: kinedka (kd雄)   2017-03-18 09:35:00
周年庆人多被扒/两女在四陌生男人家喝烂醉被性侵 不能对比吧!
作者: PoBa (破巴123)   2017-03-18 09:36:00
我没有说要减轻刑责阿,我是说这种人被强奸=活该,所以这类型的被害者都他妈闭嘴,法律已经很保护你们了
作者: whitecow (whitecow)   2017-03-18 09:37:00
去周年庆本来就要顾好自己的包包这篇是在写三小
作者: PoBa (破巴123)   2017-03-18 09:38:00
这篇是考不上法官ㄉ乡民啦,ㄇㄉ还好他没当法官
作者: deepkh (科科将)   2017-03-18 09:39:00
你可以尊守/违反法律 但你很难违反人性
作者: alan0204 (このロリコンどもめ!!)   2017-03-18 09:39:00
骑士团文章囉 再护航也一样约不到啦
作者: chunglee (李姓中坜选民)   2017-03-18 09:40:00
性侵犯就依法判,有人说因为被害人去网友家喝罪所以这样就不能判吗?至于女生避免去陌生人家喝醉酒这是自我保护,两码事不是?当然你也可以选择去,个人选择风险自负
作者: wds824 (wds824)   2017-03-18 09:41:00
关键字:网友、男多、喝酒、私宅。 自己要被约的 厂厂
作者: storyo11413 (小便)   2017-03-18 09:42:00
说起来谁喊性侵无罪的 性侵减责的 扎稻草人?
作者: PoBa (破巴123)   2017-03-18 09:44:00
妈的,企图引战都会被桶,企图引诱犯罪、引发动荡、引发捣乱社会秩序的“被害者“却依法不用负责。妈的,我坐在这等你回我
作者: alan0204 (このロリコンどもめ!!)   2017-03-18 09:47:00
拿一堆本质不同的例子类比 该重修逻辑课了去周年庆是知道一定遇到扒手喔 去夜店我知道一定遇到洨冲脑的畜生 还是你认为去夜店遇到畜生的机率比较低?
作者: a114261 (麦麦)   2017-03-18 09:57:00
有人的人性就是喜欢强奸别人,叹为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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