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3月1日开始要求所有道路挖掘工程要申请路证的话,
道路铺设的相关材料要使用新北市焚化炉的底渣。
除非是有钢筋的结构工程(因为焚化炉底渣的氯离子含量高,会腐蚀钢筋),
不然通通都要跟新北市环保局申请使用焚化炉底渣。
环保局还帮你免费送底渣到混凝土预拌厂。
但听闻道路挖掘的厂商即使申请使用,混凝土预拌厂都没人要收,
等于根本没法使用焚化炉底渣于道路挖掘工程。
高雄市有推行焚化底渣再利用,但目前听闻也不是强制全面使用,
大多都是高雄市政府发包的工程才用焚化炉底渣。
请问有新北市强推焚化炉的底渣全面使用于道路工程的挂吗?